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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步履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政交〔2026〕2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高道路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步履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宏路街道、上迳镇。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明芳精密钢模厂附近,顺接现状道路,****学院附近路线往东侧改线至上迳镇岭胶村,接现状岭胶小桥,道路全长1.4公里,其中K0+000~K0+600和K1+160~K1+400为旧路衔接改造段,对原路段进行改弯降坡安全提升和路面白改黑,全长840米,路基宽度23.5米;桩号K0+600~K1+160为**段,长度560米,路基宽度23.5米,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建设涵洞7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386.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49.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8.22万元,基本预备费608.9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超长期国债和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路街道、上迳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