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华能澜沧江(****公司《巴丁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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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巴丁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输电线路途经**县叶枝镇 | 华能澜沧江(****公司 | 巴丁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途经**省****县叶枝镇,项目代码:****。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路径长约11.38km,线路采用单回路三角排列、水平排列架设,系统通讯随**线路同步架设24芯OPGW光缆,不涉及电缆。项目总投资约27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的4.64%。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避让措施 施工期临时用地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临时施工占地范围。使用无人机架设牵引绳牵引导线、牵张工艺拉紧导线的施工工艺,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期优化塔基位置,减小用地范围,避开评价范围内**红豆杉、金荞麦分布位置;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限定施工活动范围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范围施工,禁止越界施工,限定材料转运、设备安装和人员活动的范围,严格规范施工,以减轻生态扰动。 (3)控制施工临时占地 线路工程施工宜严格控制塔基施工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临时占地与塔基占地相结合,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4)临时挡护措施 施工期在塔基施工区、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周边,边坡坡脚、风蚀严重或有明确保护要求的扰动裸露地、暴雨集中或需控制雨水溅蚀的区域等,针对输变电工程施工的水土流失影响,应进行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临时拦挡宜选用装土的编织袋或草袋;临时苫盖或铺垫宜选用密目网、土工布或彩条布等。 (5)水土保持措施 塔基施工涉及到土方开挖,应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期,并缩短土石方堆置时间,并在陡坡塔基设置浆砌石护坡、截排水、沉砂池等措施,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必须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随挖、随填、随运、随夯,不留松土。加强施工期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场地选址时,应满足就近施工的原则;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覆盖,防治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平整。 (6)动植物保护措施 对于工程对植被、动物的生态影响,应减少临时占地,限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范围施工,禁止越界施工,严格控制人员活动的范围,降低人为扰动。工程施工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从而减少对周边动植物的扰动。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2、施工噪声 (1)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以及午间12:0014:00休息时段开展高噪声施工作业;因线路架线、塔基浇筑等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按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履行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提前告知周边受影响居民。 (2)优先选用低噪声型振捣棒、牵引机等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高噪声设备定期检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老化产生额外噪声;严禁机械设备空载长时间怠速运转。牵张机等高噪声设备布设时,在场地条件允许前提下尽量远离距离拟建线路边导线30m处的巴丁吉格一侧布置。 (3)基础浇筑等高噪声工序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多台高噪设备同时集中运行,错开高峰噪声叠加。 (4)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居民区附近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开工前将施工计划、工期、主要高噪声工序时段告知周边距离拟建线路边导线30m范围内的巴丁吉格住户;建立施工噪声投诉响应渠道,在接到噪声扰民反馈后第一时间调整施工方案;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环保交底,文明施工,杜绝人为高声喧哗、野蛮作业。 3、施工扬尘 (1)加强物料堆放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砂石材料应集中堆放,周围进行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粉状物料堆放在盛料斗内,并用防尘布覆盖。 (2)加强物料运输管理,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保持运输道路清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控制扬尘污染。 (3)道路及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增湿作业,采用洒水降尘等有效方式抑制扬尘,开挖土方时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时段实施堆土、砂石材料翻动作业,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6)合理组织施工,土建工程一次建成,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平整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7)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8)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二级公益林范围内杆塔施工时,采用人工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避开大风天气施工,以减小施工扬尘的产生。 (9)采用合规燃油作为燃料,从源头减少CO、NO等尾气污染物排放; (10)定期维护检修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减轻废气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巴丁吉格)的影响。 4、施工废水 (1)生活废水:输电线路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现场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农作物肥料,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2)施工废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并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得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3)对沿线河流水体的保护措施 ①在临近河道的塔位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进行收集并妥善处置,禁止向河道内倾倒; ②施工过程中禁止将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河道等地表水体; ③禁止施工人员在河道内清洗机具、车辆及从事任何污染河流水体的行为。 5、施工固体废物 (1)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材废料由施工单位分类收集,可回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临时堆放于施工区,由施工车辆下班离开施工场地时,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材料处置场所处置,不随意丢弃。 (3)线路工程土石方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单个塔基处挖方量较小,塔基处开挖的下层土用于基础回填、平铺于塔基的连梁内或垄高于塔脚周边,使塔基区域形成龟背状,有利于自然排水;表土用作塔基下及塔基周边复耕和绿化覆土。则线路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全部被回用,项目土石方全部合理处置,无弃土石方。 (4)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二级公益林范围内杆塔施工时,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剥离表土临时堆放采取篷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和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土石方及时清运处理,禁止倾倒在保护区内,造成保护区环境污染。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22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项目输电线路架设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以及本次环评预测结果执行:220kV导线距地高度在非居民区 ge;6.5m、居民区 ge;9.0m;220kV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ge;6.0m、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 ge;5.0m。 (2)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 (1)投入一定经费对工程临时工程涉及的植被进行恢复。 (2)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重建受损的森林、草地生态系统和破碎退化的生境,恢复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 2、电磁环境 (1)运行期应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项目验收时,对线路断面、敏感目标、线路起点、终点进行工频电磁场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3)对沿线附近居民定期进行电磁影响培训及宣传活动,让周边居民对电磁辐射影响有正确的认知。 (4)设置电磁环境保护专人,定期巡检、维护本工程电磁环境保护设施,对沿线可能存在的电磁环境隐患进行处理。 综上,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预计本项目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3、声环境 (1)随着电气设备长期运行,加强巡线,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引起电晕噪声,项目运营后开展项目声环境监测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监测,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 (2)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4、地表水环境 (1)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2)项目输电线路运行后不产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会产生生活垃圾; (2)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废旧绝缘子、金属具等,产生量较少,由运营单位全部收集并回收。针对该部分固体废物规范化收集,禁止随意丢弃与堆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