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154号
关于高堂镇院前村主要道路路段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高堂镇院前村主要道路路段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函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6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入库项目(第十八批)及资**排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高堂镇院前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院西路路段实施硬底化并配套路灯,长约160米,宽7米;教师楼路至灰路路段加铺沥青路面、完善路侧带及挡土墙,长约360米,宽约5米;村市场路旁文体公园整体提升,面积约3000平方米,涵盖地面修复约1500平方米、**树坛12个、** DN200 塑料排水管道约 120米、文化宣传墙背墙刷真石漆约100平方米等;**路路段开展三线整治及“一户一表”改造,路段长约 680米, 涉及线路约1500米、用户约100户。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48.3325万元,其中:工程费127.65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683万元、预备费2.908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镇村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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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