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老虎墩遗址考古项目用地)

审批
江西-宜春-靖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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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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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老虎墩遗址考古项目用地)


因老虎墩遗址考古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县高湖镇中港村上新、下新、****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面积及范围

1、征收土地面积:约7.32亩。

2、征收土地征地范围:**邓军田地,北至邓千炳板栗树,南至邓里程田地,西至邓扬洪田地,涉及高湖镇中港村上新、下新、****小组,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

二、征收土地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老虎墩遗址考古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6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收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派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5日。

预公告同时在****官网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局 ****政府

联系人: 陈和联 彭玉

****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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