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侧、**东路东侧,编号****号宗地出让阿市告字〔2026〕20号
****政府批准,****委托****以网上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市****侧、**东路东侧建设项目西侧宗地编号****号宗地出让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
出让人地址:**市水韵路56号
交易平台名称:**地区公共**交易系统
其他发布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929㎡ |
宗地坐落 |
**市****侧、**东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1.7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5 |
| 绿化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米)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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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住宅用地 |
区位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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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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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用地 |
11929㎡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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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1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136 |
| 起始价 |
875.588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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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本次挂牌采取网络线上交易的方式。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厅、****机关监督。
四、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编号:****
起始价:875.5886 万元
保证金:438万元
增价幅度:100万元
五、竞买人资格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不得购买土地用于建造别墅。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线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10:00—2026年10月19日18:00;
(三)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地区公共**交易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土地拍卖易栏目,点击土地申购,选择需要的标的物,选择“我要申购”,根据页面中的流程进行操作。2026年10月20日10:00至10月29日18:00登录平台进行竞价。具体网络技术****交易中心。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挂牌竞买申请表;
6.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报价单;
7.未批先建风险告知书;
8.开户行资金证明(全额出让金);
9.若为房产开发项目需要提供由住建部门出具的房产开发资质证明。
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交易平台,每份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五)资格确认。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10月19日18:00前登录**地区公共**交易系统→****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获得保证金缴纳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缴纳时注明宗地编号)
(七)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七、挂牌成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共分3个阶段:
1、公告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竞买人报名和报价截止日。
2、挂牌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即竞买人竞买阶段,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成交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4日,即竞买人竞得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
(一)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二)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市自然**、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该宗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住建、水利、电力、林草、自然**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宗地内涉及有关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二)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宗地所在县(市)自然**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按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六)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对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委托人、本单位咨询。
交易各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 韩佳妙
联系电话:0997-****167
(二)**市政****交易中心
联系人:古丽妮尕尔 联系电话:150****7520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