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37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集镇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51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72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6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6BA0163 | |||
| 起始价: | 534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本次交易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另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方可参加竞买。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的单位,以及其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不在本区的,竞得土地后15日内必须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到 **市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om/home)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到 **市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om/home)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02日 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om/home)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4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通知书、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报送出让人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出让文件要求的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没收全额竞买保证金,同时可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对竞得人资格、参与竞买人资格、竞得人资金来源有异议且提供可靠证据实名举报的,经审查确认后,取消竞得人、竞买人资格,半年内禁止参加**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等。 3、本公告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可选择带“高新区”****银行。 4、本公告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5、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文件(铜自然资规挂告字[2026]19号挂牌交易须知、规划技术条件等)。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区行政区府中东路7号嘉源大厦6楼
联 系 人:马女士 宋女士
联系电话:0516—****9112、****9198
开户单位: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账号:见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