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2026]04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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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2026]04号)
珠自然资储[2026]04号 2026年09月30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29713.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区湾仔会展一**侧、环山路东侧
年限: 7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600 建筑密度(%): ≤28.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9713.0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956.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026IA0132|****926BA0159|****726BA0021
起始价: 44784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 3.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9713.07平方米且≤47540.91平方米。 5.上述地块的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6.上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具体指标以海绵城市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7.上述地块适用《****关于印发优化规划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4〕135号)及《****建设局 **** ****财政局 ****总局****税务局 ****管理中心印发的通知》(珠建〔2025〕83号)有关措施。 8.上述地块作为**市智慧住宅试点项目。竞得人在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中须按照《****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市关于加快发展智慧住宅提高居住品质行动方案的通知》(珠建〔2024〕67号)、《**市智慧住宅建设评价细则》、《****关于印发优化规划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4〕135号)及《****建设局 **** ****财政局 ****总局****税务局 ****管理中心印发的通知》(珠建〔2025〕83号)要求,按照不低于智慧住宅三星级标准建设。同时,按照不低于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提供智慧住宅建设承诺书,在竞得后3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局签订《**区湾仔会展一**侧、环山路东侧29713.07平方米地块智慧住宅项目建设监管协议》。 9.上述地块作为“四化”新型住宅产品体系试点项目。根据《****建设局 **** ****财政局 ****总局****税务局 ****管理中心印发的通知》(珠建〔2025〕83号),支持项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在起居室(厅)设置一处透空空间,其透空部分不大于两层层高、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住宅套内(除阳台外)建筑面积的25%且不大于50平方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超出部分按2倍计算容积率;支持项目每户设置一处不大于3米×3米无人机投递平台,且至少两面临空,临空面高度不小于两层层高,平台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无人机投递平台部分按外挑尺寸的1/2范围进行建筑间距控制。 10.上述地块涉及由竞得人配****政府的设施应当依照《****政府关于印发**市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竞得人应当配****政府的具体设施如下: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150平方米)]、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约60-80平方米/处)、****服务所(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上述配建的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后****政府,****政府。其中,社区用房、****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接收管理,****服务所****管理局接收管理。竞得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政府指定部门(单位)、****管理局签订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监管移交协议。配套设施移交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纳税主体承担。接收管理单位将按照相关税收优惠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配套设施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性质。 11.上述地块位于森林防火区,竞得人若开展工程建设确需野外用火的,****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12.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珠府〔2025〕1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配套防治工程和主体工程构为一体,与主体工程一同设计、一同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配套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防治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块内部北部临山侧需建设截洪沟,结**体护坡在山脚同步实施建设,避免山洪威胁地块安全。 13.上述地块的用地红线与建筑红线之间区域为市政管线埋设区域,埋设有燃气主管道。根据《**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九条:“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退让范围内,应当用作绿化,并可作为市政管线和附属设施的敷设空间”的规定,受让人对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应保护及避让上述设施,保护方****管理部门审查。如确需对设施进行迁改的,****管理部门办理迁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上述事项不影响土地交付。 14.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15.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需关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如发现土壤颜色、气味异常或有固体废物填埋堆积,应封闭现场,做好已挖出疑似污染土壤的单独存储、防淋防渗等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及时通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到现场核实。 16.竞得人接受上述地块全部现状条件,不得以“未净地出让”或现状土地条件影响地块开发建设工作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或要求出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17.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可向自然**主管部门提交《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申请书样本及登记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对已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且符合登记条件的用地,自然**主管部门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 18.竞得人应在商品房项目房屋交付购房人时履行“交房即发证”有关要求,并在交房前确保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所有条件。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达到“交房即发证”有关要求的,相关责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竞得人承担。“交房即发证”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税务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商品房项目交付购房人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交房现场为事先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19.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0.竞买人的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必须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交一份《承诺函》,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内容要求,违反承诺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相当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土地出让金,《承诺函》详见挂牌文件。 21.竞买人可在上述地块《挂牌文件》发布后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该地块《周边主要配套(服务)设施及同类型地块情况示意图》。 22.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23.上述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竞买人可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结合该评估报告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及承担相关费用。 24.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25.上述地块土地用途:二类城镇住宅。 26.上述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居住。 27.上述地块出让年限:住宅70年。 28.上述地块建筑密度:一级建筑覆盖率≤28%,二级建筑覆盖率≤20%。 29.上述地块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8956.8;美元1336;港币10482。 30.上述地块交易序号/宗地编号:26054/****。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款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该地块挂牌出让对象以下列要求为准: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被列入“信用中国”[含“信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失信记录消除前,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买。经审查,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但参与土地竞买的竞得人,其竞得结果无效,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使用保函参加竞买的,要求兑付保函)。 竞买人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1月05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1月05日 到 **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504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05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粤公平”**市公共**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10月26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6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挂牌文件下载 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9时至2026年11月5日17时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三)网上竞买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粤公平”**市公共**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四)网上竞买操作说明 竞买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实名注册,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须与网上交易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粤公平”“服务指南”下载《用户手册》。 (五)竞买资格申请和核验 竞买人应于2026年10月26日9时至2026年11月5日17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核验,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核验。 (六)保证金交纳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7****银行到账为准)。 (七)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0时。 (八)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咨询电话和地址 ****:注册咨询(0756)****181,业务咨询(0756)****738、****778(地址:**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4楼交易大厅)。 ****发展中心:(0756)****621、****379(地址:**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十一)网址 自然**局网址:http://zrzyj.****.cn “粤公平”网址:https://ygp.****.cn/#/440400/index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440400/jyxt **** ****发展中心 **** 2026年9月30日电子标服务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504室
联 系 人:徐慧兰
联系电话:0756-****738、0756-****77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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