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湖院区新建核医学科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合肥-包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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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
《******院区**核医学科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监督处2026-09-30 20:34:11
2026-09-30 20:34:11有效
暂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院区**核医学科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6698(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6172

地址:**市政务文化新区**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院区**核医学科

建设地点:**省**市**区**新区**路3200号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医院**院区内**一栋二层核医学楼,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设PET-CT机房、SPECT-CT机房、PET-MR机房、核素治疗机房、敷贴室以及各功能用房,配套购置1台PET-CT、1台SPECT-CT及其他设备,使用Ge-68放射源(Ⅴ类)进行仪器校准,使用F-18、Tc-99m、I-131等核素开展核医学诊断与治疗工作。建成后,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3.70E 9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射线装置调试和运行期产生的X 射线,核素取用、注射、注射后候诊、扫描、住院等过程产生的β射线、γ射线、表面污染。应用场所及周边环境现状本底在101~106nGy/h范围内,****处理站总排口废水中总α活度浓度为0.014Bq/L,总β活度浓度为0.176Bq/L,未见明显异常。辐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院区内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场所周围其他非工作人员及公众人员。****医院西北侧,南侧为院内绿地、消防车道,距离约75m为外科病房大楼;****广场;西侧为院内空地(下设地埋式衰变池),西南角距离约6m为储氧室。衰变池四周均为土壤层,衰变池正上方不得设置其他建构筑物,周边设置警示标识、围栏及监测井,场址适宜。工作场所拟采取相应的门禁措施,设有相对独立的工作人员、患者、放射性药物路径,通过时间隔离的方式,防止路径交叉,工作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分开,放射性药物服药后患者与放射性药物服药前患者不交叉,人员通道与放射性药物通道通过时间隔离。工作场所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的入口应设置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标明控制区的标志,监督区入口处应设置标明监督区的标志,一层合理设置放药贮存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等场所,机房、病房等场所四周及顶棚采用混凝土实心砖或楼板,安装铅屏蔽防护门,;衰变池采用不低于350mm厚混凝土一体浇筑,池体内壁设置HDPE防渗膜或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层,防止放射性废水渗漏。废液排水管道均采用基质含铅的铸铁管道,水平横管敷设在垫层内,暴露管线外包裹2mm铅皮。项目PET/CT机房、SPECT/CT机房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等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介入X射线机机房的相关要求。扫描室外防护门上方拟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工作人员配备放射性污染防护服、铅橡胶衣、铅橡胶围裙、铅橡胶围脖等防护用品,拟配置X-γ辐射巡测仪3台、表面污染仪5台、活度计5台、个人剂量报警仪8台;放射性药物给药器有屏蔽,给药后患者候诊室内设有铅屏风等屏蔽体。经计算预测,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成员受到的年有效剂量均能小于剂量约束值。

2.废气:项目施工周期预计180天,施工周期较短。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还采取以下措施: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尽量选择在无大风天气下进行,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防尘布,对保洁责任区周围环境进行保洁等,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少量放射性废气主要来自I131挥发和放射性药物的分装、取药可能存在液体溅射及气溶胶,主要成分为18F、32P、 68Ga、 99mTc、131I,工作场所拟设置的排风系统,气流方向遵循清洁区至监督区再向控制区的方向设计;核素治疗病房设置单独排风系统;放射性物质的合成、分装以及挥发性放射性核素的操作均在手套箱中进行。各手套箱、I-131自动分装仪、碘-131治疗病房均设计单独的排风系统,并安装活性炭过滤装置。各排风支管均设止回阀,以防止放射性气体及气溶胶对工作场所造成交叉污染。引至核医学楼屋面(标高10.2m)、排气筒高出屋面3m排放,排风口距离院区已建外科病房大楼(标高21.9m)约80m,远离周围多层/高层建筑物。

3.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砖墙砌筑过程中少量的水泥拌和及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的施工废水属间断排放,施工场地拟设置的污水收集和简易处理设施处置;施工人****医院现有设施,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一层核素治疗和二层显像诊断区域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单独贮存,其中收集一层放射性废水的长半衰期衰变池系统设2个沉淀池(一用一备,有效容积均不低于15m3) 3级槽式衰变池(单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40m3);收集二层放射性废水的短半衰期衰变池系统设2个沉淀池(一用一备,有效容积均不低于3m3) 3级槽式衰变池(单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8m3)。核医学科一层核素治疗区域产生放射性废液在衰变池贮存超过180天后、二层显像诊断产生放射性废液在衰变池贮存超过30天后,****医院****处理站

4.噪声:施工期主要来自机械施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实施排放标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公示制度。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情况发生;进行高噪声设备操作时必须在施工场所设置相应的声屏障进行隔声处理;控制干扰时间,严格控制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的作业;移动噪声源,应尽可能屏蔽,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区等。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523-2025的排放限值要求,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噪声影响也会随之消失,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和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排风口拟安装管式消声器,通 风管道接头处采用软性接头等降噪措施;风机房采用隔声材料。根据预测,本项目噪声源对最近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和园) 处的噪声贡献值为32.8dB(A),结合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运行后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建筑废料种类较多,包括砖、水泥、木材、钢材及装修产生的其他废料。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钢材边角料回收,循环利用,木材下角料回收。建筑垃圾方由建设单位负责运送至管理单位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倾倒;废弃土石用于周边场地回填。运行期,一层、二层均设置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面积分别为4.0m2、4.6m2)。二楼显像诊断区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含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二楼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暂存30天后达到解控后按普通医疗废物处理;核医学科一层核素治疗区产生的废弃物(含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一层污物暂存间和放废间暂存180d解控后按普通医疗废物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及听证权利告知:该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建设单位可不开展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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