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市**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市仲元东路51路区政府大院内,更正为:**市**区**街道文保路27号。
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商务要求、合同模版要求)调整为以下内容: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至2026年12月15日前中标供应商完成疫木清理面积达到任务量3.58万亩的70%以上(即2.506万亩),经监理单位确认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全部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经监理和验收单位出具项目合格报告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注: ①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②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③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按照《****保障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023]1号)、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023]2号)等现行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用账户管理,****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每次请款时,必须将当期款项中的50%的款拨至农民工用账户。 ④本项目的付****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中标人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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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文保路27号
联系方式:0753-****001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丽都东路38****花园B栋02号店(复式)
联系方式:0753-****168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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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