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坂中畲族乡富春西岸湖口周边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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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6102-0300-2026-00069
发文字号: 安发改审批〔2026〕55号
发布机构: ****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10
标 题: ****改革局关于坂中畲族乡富春西岸**周边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改革局关于坂中畲族乡富春西岸**周边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发改审批〔2026〕55号
2026-09-2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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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坂中畲族乡富春西岸**周边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坂政函〔2026〕1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坂中畲族乡富春西岸**周边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截水沟修复工程:修复损毁截水沟总长约80米,修复内容包括沟体清淤、沟壁修复、沟底加固、破损盖板更换等,采用C25混凝土现浇护砌,断面尺寸为0.6米×0.8米(宽×高)。

(二)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在原沿山体排水管路旁,新增一路断面为2米×4米排水通路,总长约28米,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超高围堰等配套设施;修复泄水涵洞1座,涵洞断面为2米×4米(宽×高),总长32.5米,包括涵洞清淤、洞壁修复、进出口加固等;修复损毁挡墙约15米,采用M7.5浆砌块石结构,墙高2.5—3.0米。

(三)配套工程: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清淤疏浚约200立方米,护坡修复约150平方米,绿化恢复约300平方米,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21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五、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局关于坂中畲族乡富春西岸**周边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的规划意见》意见为准。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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