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采购部对【****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内容:****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单位:****
项目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淖毛湖镇。
项目服务周期:自技术服务启动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全部评估监测、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及公示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
3、基本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采用技术咨询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联合体投标(不能以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监测能力必须覆盖焦化****监测所需全部指标,包括:废气(颗粒物、SO2、NOx、NMHC、氨)、恶臭(臭气浓度)、熄焦水(pH、SS、COD、氨氮、氰化物、挥发酚)、无组织排放、LDAR、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等。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数据弄虚作假、环保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环保不良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2家及以上独立焦化企业(产能≥100万吨/年)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咨询、评估监测服务,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有已完成公示的企业,****协会公告或截图等佐证材料。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熟悉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相关政策标准及要求。
6.技术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5人,均具备环保、化工、监测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焦化工艺、超低排放政策、评估监测技术规范。团队应包含具备LDAR检测、恶臭监测、清洁运输核算等专项能力的人员。
7.持证要求:监测人员需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具备开展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监测的能力。LDAR检测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8.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
9.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现状诊断及整改指导方案后支付30%;3.完成现场评估监测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40%;4.****协会网站公示完成后支付剩余30%。
10、踏勘现场:
10.1 投标方在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技术交流或电话技术交流,进行对接、交流,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模式;
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10.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0.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10.5未经允许私自踏勘投标人,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签订合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标书代写
六、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标书发售时间:2026年9月30起2026至10月15日前,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qq.com,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标书发售地点:****
九、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书费缴纳账户:(300元)
名称:**广汇煤炭****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行号:313****00019
账号:000********100****2472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0000 元
名称:**广汇煤炭****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行号:313****00019
账号:000********100****2472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交流及商务负责人:李艳芳 150****9339
技术负责人:刘清汉:150****5085
电子平台注册负责人:李艳芳 150****9339
投标保证金退还负责人:李艳芳 150****9339
十一、投标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9:00标书代写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十三、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 9:30标书代写
十四、开标地点:广汇黑金大厦5楼招标室标书代写
窗体顶端
十五、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991-****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北路165****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 附件清单:明细表.xls |
| ****公司 | |
|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