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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教育系统校园公共服务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安教函〔2026〕14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教育系统校园公共服务设施灾后修复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心小学:实施高陡滑坡边坡灾害治理3000立方米,处置边坡前缘既有崩塌区域、后缘道路开裂、下沉变形部位,配套处置主席台后侧既有喷浆护面。
****中学:铲除旧硅PU及地面施工面处理,铺设2527平方米厚硅PU面层;围墙内高3.1米、外高2.6米、宽0.24米、墙基高1.2-1.8米,重建倒塌围墙100米、危墙部分100米、另加固围墙约70米。
(****中心小学:重建围墙约35米,墙高2.2米;修复足球场200平方米;修复篮球场面层500平方米。
****小学**校区:铺设操场塑胶跑道1200平方米、教学楼天井小操场560平方米、地下车库1500平方米;地下车库和武术馆、乒乓球馆、射箭馆墙面粉刷1100平方米。
****中学:拆除旧围墙300米,巩固围墙地基,**围墙墙体高2.6米、厚0.24米,共计300米。
****小学**校区:修复图书馆、心健室、广播室木地板500平方米;修复墙体;修复160米操场塑胶跑道;配套更换相关基础设施。
****小学**校区:更换主席台LED屏、广播器材、医疗室、体育室等信息化设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01.55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五、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局关于**市教育系统校园公共服务设施灾后修复项目规划审查意见》意见为准。
六、建设工期:11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