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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
报来《**省****公司关于申请调整宁****基地****消防站建设项目概算的报告》(福能闽投〔2026〕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政府〔2023〕13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对该工程概算调整批复如下:
我局以安发改〔2017〕280号批复宁****基地****消防站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工程总建筑面积2558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为13590.32万元。该工程因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上涨、设计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超投资概算,现对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闽发改投资〔2009〕1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情形,本着实事求是、尽快发挥项目投资效益的原则,经组织专家审查,现同意将该工程总投资概算调整为13708.37万元,比原批复总概算增加118.04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概算调整对比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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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