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教育系统校园公共服务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安教函〔2026〕1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教育系统校园公共服务设施灾后修复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学:铲除破损硅PU及地面施工面处理,修复硅PU面层,面积2650平方米;改造提升围墙140米,均高2.7米,围墙底部修复1.5米高混凝土挡墙基础。
(****中心小学:改造提升围墙30米,墙高2.2米;修复足球场人造草皮面层,面积1500平方米;修复篮球场硅PU面层,面积600平方米。
****小学**校区:修复操场塑胶跑道,面积1150平方米;修复教学楼天井小操场,面积560平方米;修复地下车库地面,面积1500平方米;地下车库和武术馆、乒乓球馆、射箭馆墙面、天棚粉刷,面积1200平方米。
****中学:拆除破损围墙,改造提升围墙300米,围墙墙体高2.6米、厚0.24米,并巩固围墙地基。
****小学**校区:修复功能室木地板100平方米;修复墙体,长18米;修复160米操场塑胶跑道;配套更换相关基础设施。
****小学**校区:修复更换主席台LED屏、广播器材、医疗室、体育室等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01.55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五、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局关于**市教育系统校园公共服务设施灾后修复项目规划审查意见》意见为准。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文件安发改审批〔2026〕50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