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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2MADAT8P33J | 建设单位法人:王永国 |
| 吴应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黔****社区****园区****工厂房 |
| **市**市花****风电场22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 |
| 经度:107228.958000,****211.391000 纬度: 271459.643000,265819.78600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27 |
| 黔环辐表〔2025〕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6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2MADAT8P33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305450R | 验收监测单位:**达济****公司 |
| ****2301MA7JELDDXY | 竣工时间:2026-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8N0rEq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位于**省**市**市**彝族苗族乡、协和镇、素朴镇、**镇境内,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建设内容包括220kV输出线路工程43.357km,架空线路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架空线路呼高在40m至54m,共架设109座塔基;**架空导线采用1×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两根均采用OPGW-24B1-10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厂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 220kV出线间隔(西侧起第一个间隔)至将军山220kV升压站,本期建设仅为接入间隔电气安装,土建工程已于前期完成,不新增占地。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位于**省**市**市**彝族苗族乡、协和镇、素朴镇、**镇境内,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建设内容包括220kV输出线路工程43.343km,架空线路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架空线路呼高在40m至54m,共架设109座塔基;**架空导线采用1×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两根均采用OPGW-24B1-10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厂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 220kV出线间隔(西侧起第一个间隔)至将军山220kV升压站,本期建设仅为接入间隔电气安装,土建工程已于前期完成,不新增占地。 |
| 架空线路在N60~N62塔段、N65塔段、N68~N77塔段有较小的横向偏移,架空线路最大横向水平位移约2m,输电线路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0.014km,未因工程内容变动新增居民点,工程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生态影响保护措施:(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基础挖空土渣不能随意堆弃,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工作,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单位应规定施工人员在占地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征地红线范围外随意丢弃废弃物。剥离的表土要分层堆放,待塔基施工结束后,对表土进行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并要求将临时占地恢复成相应原有的占地类型。 (2)植被破坏减缓措施: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4m;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土种进行恢复;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和人抬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必须修建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跨越场地、牵张场地、人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如施工过程中发现受保护植物,应对线路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率。 (3)对动物保护措施:优化选线充分避让物种敏感区域;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专人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的施工地段。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 (4)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优化线路,选线时线路已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线路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以减轻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做好水土流失临时措施,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要求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如彩条布、草垫、钢板垫等),减少生态影响。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临近永久基本农田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永久基本农田中作物的影响。尽量选在农田农作物收割后的闲置期进行施工。应在永久基本农田地面的径流汇集线上设置缓流泥砂阻隔带。阻隔带可以采用透水的高强PVC编织带,用角铁或木桩将纺织袋固定于汇流线相切的方向上,带高一般为50cm即可,带长可视地形决定,一般为数米至数十米不等,可以有效地阻止泥沙随径流流动,控制住施工期场地的水土流失。 (6)对公益林保护措施:工程选址禁止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并尽量远离。临近公益林中的有林地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避免造成家公益林中的有林地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跨越国家Ⅱ级公益林乔木林时,增加塔基高低。架空线路升高一定高度,以减轻对乔木林的影响。要求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禁止上述敏感区范围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出上述敏感区外处置,同时在紧邻国家二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的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 2.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原地貌为耕地或林地区域,施工前须进行表土剥离,重点是塔基区和塔基临时施工场,无扰动或轻微扰动区域(如牵张场)可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一般按30cm计,表土应集中堆放,并采取彩条布和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扰动区域经土地整平后,将表土回填至扰动区域,满足后期绿化或复耕要求。对施工占用耕地区域,应进行耕地恢复、对原占地类型为草地的扰动区域撒播草籽植被恢复、对原占地类型为林地的扰动区域栽植树苗恢复植被;对于需要设置临时拦挡措施等工程防护措施的施工区域,弃土前应先行修筑工程防护措施,再进行弃土施工作业,严禁随挖随弃、顺坡倾倒。弃土结束后,应立即进行覆盖和植被恢复措施的施工;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及早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期污染影响:(1)大气环境 1)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 2)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工作。 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和土石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7)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8)严格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中相应要求。 (2)水环境 1)线路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工程线路段,各施工点施工量较小,施工时间短,施工时各施工点施工人数较少,线路施工人员可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2)做好施工塔基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要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向水源保护区内水体排放,禁止弃渣弃入水体, 3)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水沉淀池回填覆土复绿; 4)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5)涉及**河和青树子干渠范围的施工避开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山间溪沟水的影响。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停放机械设备和进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的跑、冒、滴、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废弃物,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对塔基临时占地、施工便道等施工影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并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后期抚育管理。 6)做好电缆沟开挖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要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向水源保护区内水体排放,禁止弃渣弃入水体, 7)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水沉淀池回填覆土复绿; 8)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3)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布置牵张场地位置,尽量远离居民点,严禁夜间开展施工和运输作业。 2)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强需满足《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噪声值要求;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限速行驶,人口集中路段限制鸣笛。 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5)加强与周边村民的沟通,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6)本工程塔基等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降低噪声影响。 7)在场地内道路各较大拐弯点分别设置限速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 (4)固体废物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线路施工中产生的土方进行回填,不能回填的土方平整至塔基连廊内用作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处理,施工剥离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回覆于施工区,用于植被恢复或复垦; 3)生活垃圾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4)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5)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6)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线路,选线时线路已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线路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以减轻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做好水土流失临时措施,牵张场地等各个临时占地不可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施工完工后对各个临时用地均进行植被恢复;对人员加强管理,施工期不得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进行施工材料堆放、土地开挖、乱扔垃圾等行为。 5.营运期污染影响:1、电磁环境 1)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2)当22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当220kV单回线路在通过居民区线高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858kV/m,接近标准限值4kV/m,环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保证居民区220kV单回线路最低架设高度不低于15m进行建设。 3)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反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少对通讯线的干扰。 4)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离。 5)通过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 6)在运行期,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7)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8)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 9)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搞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10)加强线路巡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声环境 1)优选低噪声设备。 2)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3、大气环境 输电线路营运期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4、水环境 输电线路营运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 1)废弃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中心处置。 2)线路运行后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塑料袋收集后丢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生态影响保护措施:(1)输电线沿线已通过合理设计,抬升线路架线高度,避免对通道林区的砍伐;施工活动范围已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无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林地等违规占用。 (2)工程同期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林地手续等。 (3)塔基剥离的表土已用于周边绿化。 (4)施工期临时占地已恢复,运输道路利用村级道路,无临时道路。 (5)塔基设立相关标识标牌,已加强防火、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等宣传。 (6)施工结束后,已对牵张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进行恢复,边坡已播撒草籽,目前绿植已基本恢复原有地貌。 (7)已按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落实,且水保验收同期开展。 (8)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施工期结束已对现场及时清理,周边未发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 (9)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设施进行 拆除、清理。 (10)施工期间已禁止夜间施工。 2.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措施:(1)施工期已严格控制施工红线范围,塔基等基础开挖表土采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表土就近作绿化/复耕用土,剩余土石方回填至塔基占地范围,无多余弃土; (2)施工结束后已对草地的扰动区域撒播草籽、耕地已进行复垦,项目区域植被已恢复至原有地貌; (3)施工阶段牵张场、施工平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为道路、荒草地,随着短期施工结束,施工期临时占地影响已消除; (4)施工期已避开雨季,塔基施工区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 3.施工期污染影响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治理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专人定期洒水抑尘,并采用防尘网对施工开挖产生的裸露面和散体物料堆放区进行覆盖; 2)在施工临时场地安排专人视气候情况,定期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洒水,物料设置围挡和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3)随着施工结束,大气影响已消除; 4)已合理组织施工,施工期间已加强监督管理,水泥、砂石等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已避免运输途中撒漏; 5)施工期间混凝土外购,项目未设置混凝土拌合站; 6)施工期间建设施工单位已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并在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立了环境保护监督牌; 7)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未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已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并定期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随着施工期结束机械尾气对环境影响已消除。 (2)水污染治理: 1)项目未设置施工营地,****电厂扩建间隔施工人员生****电厂220kV变电站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2)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当地社会机构进行,未发生机修废液污染情况; 3)项目施工期无涉水作业,已严格控制施工扰动影响; 4)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 1)牵张场地位置已尽量远离居民点。 2)施工期选用低噪机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施工期已保持良好车况,并合理调度,限速行驶,人口集中路段限制鸣笛。 4)已采取分段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5)已加强与周边村民的沟通,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6)塔基施工靠居民侧设置围栏,已加强管理,尽量降低噪声影响。 7)施工期已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文明施工、禁止夜间。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施工废物料:工程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建筑垃圾,****回收部分,均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部分已由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 2****电厂220kV变电站利用预留间隔进行扩建,无新增占地; 3)生活垃圾: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已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4.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已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塔基永久占地及跨越施工平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已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避让,随着施工结束,施工临时占地已恢复至原有地貌。 5.营运期污染影响保护措施:(1)电磁环境:塔基已设置警示标志;沿线架空线路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已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选择导线、金具等电气设施设备;通过对输变线路沿线敏感目标、输电线路断面及扩建间隔出线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变电站间隔扩建后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2)声环境:输电线路导线离地最低距离为16m,已满足架设高度要求;已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通过对沿线敏感目标声环境现状监测,输电线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大气环境:输电线路营运期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4)水环境:输电线路营运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巡检人员将生活垃圾带走后放附近垃圾箱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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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基础挖空土渣不能随意堆弃,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工作,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单位应规定施工人员在占地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征地红线范围外随意丢弃废弃物。剥离的表土要分层堆放,待塔基施工结束后,对表土进行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并要求将临时占地恢复成相应原有的占地类型。 (2)植被破坏减缓措施: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4m;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土种进行恢复;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和人抬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必须修建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跨越场地、牵张场地、人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如施工过程中发现受保护植物,应对线路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率。 (3)对动物保护措施:优化选线充分避让物种敏感区域;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专人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的施工地段。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 (4)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优化线路,选线时线路已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线路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以减轻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做好水土流失临时措施,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要求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如彩条布、草垫、钢板垫等),减少生态影响。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临近永久基本农田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永久基本农田中作物的影响。尽量选在农田农作物收割后的闲置期进行施工。应在永久基本农田地面的径流汇集线上设置缓流泥砂阻隔带。阻隔带可以采用透水的高强PVC编织带,用角铁或木桩将纺织袋固定于汇流线相切的方向上,带高一般为50cm即可,带长可视地形决定,一般为数米至数十米不等,可以有效地阻止泥沙随径流流动,控制住施工期场地的水土流失。 (6)对公益林保护措施:工程选址禁止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并尽量远离。临近公益林中的有林地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避免造成家公益林中的有林地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跨越国家Ⅱ级公益林乔木林时,增加塔基高低。架空线路升高一定高度,以减轻对乔木林的影响。要求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禁止上述敏感区范围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出上述敏感区外处置,同时在紧邻国家二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的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 | (1)输电线沿线已通过合理设计,抬升线路架线高度,避免对通道林区的砍伐;施工活动范围已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无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林地等违规占用。 (2)工程同期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林地手续等。 (3)塔基剥离的表土已用于周边绿化。 (4)施工期临时占地已恢复,运输道路利用村级道路,无临时道路。 (5)塔基设立相关标识标牌,已加强防火、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等宣传。 (6)施工结束后,已对牵张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植被进行恢复,边坡已播撒草籽,目前绿植已基本恢复原有地貌。 (7)已按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落实,且水保验收同期开展。 (8)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施工期结束已对现场及时清理,周边未发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 (9)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设施进行 拆除、清理。 (10)施工期间已禁止夜间施工。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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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