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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批抵债酒类资产第三次公开拍卖情况及第四次挂牌的报告 (2025)明洪破管字第24-3号 ****法院: **市明洪机电****公司全体债权人: **市明洪机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3月9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公司”)签订了抵债协议,****公司以40箱(每箱6瓶)五粮精酿(尊酿)52°****公司的278,274.57元工程款。为了避免五粮精酿酒长期闲置而导致过期或变质让价值减损,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公司名下的40箱酒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现就拍卖情况报告如下: 2026年9月4日,管理人发布拍卖公告,定于2026年9月12日10时至2026年9月1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以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第三次****公司名下的40箱酒,起拍价为228,557元。此次公开竞拍的结果为无人报名而流拍。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管理人拟在本次流拍价的基础上再降价20%,即以182,846元为起拍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以网络电子竞****公司名下的40箱酒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拟设置的拍卖公告时间自2026年9月16日10时至2026年9月22日10时,并同时将拍卖信息发布债权人征询意见。****拍卖行为无异议的,将拟于2026年9月23日10时至2026年9月24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报告。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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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号文【明洪机电】关于 40 箱酒第三次公开拍卖情况及第四次挂牌的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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