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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00:00
| 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
| 标段名称 | 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知识城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含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中11个子项目的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含9条市政道理,2个景观升级改造工程,道路红线总长度约为11.28km(具体以实际完成长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含边坡、桥梁工程、涵洞)、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运营维护以及道路环卫保洁、零星维修、苗木养护修剪、日常巡查、大中修、紧急事件下道路关闭和工作区管理等(具体内容以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指标表为准)。注:不包含综合管廊运营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 ||
| 工期(交货期) | 最长运营维护周期不超过12年,具体每个子项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下发的书面通知单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0546.5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本项目属于养护维修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不予锁定。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拟委派(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86.html)。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已按本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1)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等等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标书代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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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0-0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2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2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2 09:30:0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腾飞一街7号903房 |
| 招标人联系人 | 冷工 | 联系电话 | 020-****717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501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 吴嘉鹏 | 联系电话 | 135****3942 |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020-****717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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