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污水管网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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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3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05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0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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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县污水管网提升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4米的业绩。请问:雨水、排水管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污水及中水管道的要求 答:1、中水管道或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均予以认可,但要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规模和指标。 问题2:请问本项目的施工部分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只要是满足雨水或污水或中水或排水管道直径要求即符合本项目的业绩指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直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内容自拟,包括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请明确! 请问同时满足相应条件下,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1、中水管道或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均予以认可,但要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规模和指标。 2、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以提供有效的图纸、清单、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资料作为佐证资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需要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 问题3、**县污水管网提升项目 问题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问题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拟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3: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能否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4: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否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问题5: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7:本项目施工单位入围及加分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4米的施工业绩。请问:雨水或污水管径都符合条件吗 问题8: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文件中招标公告2.3.2点要求业绩牵引指标为:直径(多少)米污水或中水或雨水管道,而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牵引指标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0.4米,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径要求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 问题9:本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9米的业绩”,请问雨水管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污水及中水管道的要求 问题10: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4米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业绩要求污水及中水管道,请问直径不少于0.4米的雨水管道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管道业绩要求 问题11:本项目施工单位入围及加分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4米的施工业绩。请问管径在图纸、清单、或业主证明等佐证资料中体现的可否有效 问题12: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行业数据库网络查询截图均未体现项目管道直径,请问项目施工图或竣工图或业主证明等任一材料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管道直径的证明材料 问题13:“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表格中的金额单位为“元”,招标控制价中金额单位为“万元”请问在填写投标总报价的大小写时,是按“元”还是“万元”为单位填写 问题14:本项目附件未提供初步设计资料,请提供相关资料! 答:1、中水管道或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均予以认可,但要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规模和指标。 2、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以提供有效的图纸、清单、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资料作为佐证资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需要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 4、按澄清答疑文件要求执行。 5、本项目已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请各投标人按已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塔峰镇环城路223号 联 系 人:盘勇军 电 话: 151****932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桐木井路与中兴路交汇处2栋1-22A户 项目负责人:谢定强 电 话:187****3530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县塔峰镇塔峰中路158号 电 话:0746-****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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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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