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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7-****306 |
| 标段(包)名称 | ****基地****学校项目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 | 本次答疑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13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6.1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投****委员会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投标按作废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投****公司****公司****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现修改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第7.5.2款现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支付发包人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30%。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 | 李宁 |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 024-****8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