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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开发区****中心)的委托,就**市**区白露塘镇麻田村尾渣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1)款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0.0-60.0分)”更正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0.0-70.0分)”、“奖项和发明专利(0.0-6.0分)”更正为“奖项和发明专利(0.0-10.0分))”。标书代写
二、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省﹒**市﹒**区﹒****环境局****分局,电话:0735-****182。
四、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开发区****中心)
地 址:**市**区白露塘镇
联 系 人:田朝亮
电 话: 187****830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省****湖区燕泉街道三里田村冯家小区综合楼501-3室
项目负责人:赵鹏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锐、刘怀予
电 话:139****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