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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招标名称:中冶天工**有限**乌场一级渔港配套工程(制冰厂、油库、****中心)施工罐体及附属工艺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原招标文件合同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现汇,承包人每月按承包人审核的分包月度暂结工程价款的60%支付进度款,经发、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支付至累计进度暂结结算的80%,待承包人与分包人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1年)且发包人返还承包人后,如有违约处罚或其它费用,承包人按实扣除后1个月内1次无息付清。]。
现改为:现汇,承包人每月按承包人审核的分包月度暂结工程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经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支付至累计进度暂结结算的85%,待承包人与分包人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1年)且发包人返还承包人后,如有违约处罚或其它费用,承包人按实扣除后1个月内1次无息付清。
2、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0月10日16:00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6:00更改为。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招标人:****
日 期: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