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棉纺厂二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澄清公告(二)
一、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1、问:****广场及停车场铺装总面积符合本项目要求,能否作为本项目业绩使用,请明确。
答: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审的业绩加分规定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执行。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企业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停车场硬质铺装不少于2250平方米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不少于2公斤/平方厘米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第二个、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停车场硬质铺装不少于3600平方米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不少于3.2公斤/平方厘米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属于本项目的业绩牵引指标,城市广场不属于本项目的业绩牵引指标。
2、问: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齐全,如果被发现业绩指标有弄虚作假情况,投标人将会面对怎样的处罚。
答: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投标人所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应当由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调查确认,经认定所提交资料不属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并依规进行处罚。全省联动,回溯五年,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将永久留存,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3、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西洞庭****建设局,电话0736-****168。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西洞庭****建设局
联系人:魏高
电话:193****58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武****社区**大道(和瑞欢乐城1号楼1212室)
项目负责人:李明辉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忠勇 龚佑骏 黄艳萍 苏妮
电话:073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