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活县城公园商业活力,打造规范有序、特色鲜明的公园消费场景,****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准入、业态适配、规范管理原则,现对**县乔庄镇人民公园、木牍公园摊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摊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摊位分为集装箱摊位、游乐场摊位两类,具体分布如下:
1.集装箱摊位(共计41个)
人民公园:5㎡摊位18个、8㎡摊位16个、10㎡摊位6个;木牍公园:10.5㎡摊位1个。
2.游乐场摊位(共计7个)
人民广场布设4个,木牍公园布设3个。
摊位具体位置详见《**县县城公园摊位分布示意图》(附件1)。
二、招商业态规划
本次招商限定五大经营业态:土特产及文创、茶饮、特色小吃、坝坝茶、游乐场。所有意向承租方申报的经营业态,由**县文****旅游局审核确定。
1.坝坝茶摊位:位于**县乔庄镇人民公园集装箱后5㎡集装箱1个(S18),配套木质平台使用面积220.76㎡(S18-1至S18-6)。外摆桌椅、遮阳伞由承租人自行购置配备。
2.木牍公园10.5㎡(T01)集装箱摊位:无给排水,仅限经营土特产及文创。
3.游乐场业态:主题充气城堡/滑梯、儿童沙滩池、海洋球池、充气水上闯关、水上滑梯、小型移动旋转木马、电动游乐车。承租方自行解决设施采购安装、用水用电、运营费用等。承租方须资质合规、设备达标、购足保险,严格执行设备清运、统一棚体风貌及属地经营要求;经营期间明码标价、文明合规、服从管控,定期开展设备自查与第三方安全检测,隐患立即整改。违规经营从严处置、拒不整改直接取缔资格,违规超范围经营将依规处罚。游乐设施设备具体标准详见《游乐设施分类界定标准》(附件2)。
三、招商对象及报名提交材料
(一)自然人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家庭为单位,同一家庭仅可报名一次,重复报名全部作废。
需提交资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摊位招商资格审核表》(附件3)原件;③报名保证金缴费回执。
(二)个体工商户、企业
营业执照须为有效存续状态,实际经营者须与证照登记主体一致,不接受合伙联合报名。
需提交资料: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摊位招商资格审核表》原件;③报名保证金缴费回执。
(三)委托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抽签手续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委托需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4)。
四、报名规则及保证金要求
1.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规定时限内线下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完成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须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银行缴费凭证,未缴费或无有效凭证视为报名无效。
3.保证金处置
(1)中选摊位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中选或在中选现场自愿放弃并签署《自愿放弃承租承诺书》的,招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存在同一家庭多人报名、提交虚假材料、中选后拒签租赁合同、中选放弃但拒签《放弃承租承诺书》等违规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305 0120 0000 00996
转账备注:姓名+报名保证金
5.缴纳时间:2026年10月1日9:00—2026年10月13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前或逾期缴纳报名无效)
6.现场报名登记
登记地点:****资产经营部(**县乔庄镇浙金大道231号)
登记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凭银行缴费回单现场办理报名登记。
五、租赁主要条款
1.租金: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租赁底价为招商单价,租金不含水电、燃气、网络、垃圾清运等经营产生的全部费用。
2.履约保证金标准:5㎡摊位3000元/个;8㎡摊位4000元/个;10㎡、10.5㎡摊位5000元/个;坝坝茶摊位10000元/个;游乐场摊位20000元/个。
租金标准及履约保证金详见《**县县城公园招商摊位信息表》(附件5)
3.垃圾清运费:0.5元/㎡/月。
4.费用缴纳: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全部租金及垃圾清运费。
5.租赁期限:2年;合同到期后,租金按照新的评估价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租赁权。
6.摊位交付:以双方签署的《摊位交付确认书》为准。
六、资格审查、摊位分配及公示
1.资格审查:由**县文****旅游局开展业态审核(程瑶159-8444-1961);****执法局(张围152-8207-3400)、****政府(梁向虎150-8284-5441)联合开展资格审核,****核实保证金到账、收集报名资料。
2.摊位数量分配:各业态分配的摊位数按照各业态有效报名人数占总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予以分配。计算产生小数部分,按余数从大到小依次补配摊位,直至摊位全部分配完毕。
3.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及摊位分配****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
七、招商确认方式
1.承租确定方式
本次招商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公开抽签确定承租人,同业态合格意向人统一抽签确定摊位号,结果当场公示签字确认,全程录音录像存档。
抽签细则详见《**县县城公园摊位公开抽签规则》(附件6)。
2.抽签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9:00开始签到,上午10:00正式启动抽签。10:00抽签正式开始后未完成签到入场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资格,不予等候、不予补抽。
3.抽签地点:******局****交易中心)。
4.其他说明:本次抽签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官方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5.现场抽签结束后,当场对抽签中选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抽****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八、退出与合同解除
1.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承租人需期满前30日书面告知出租方。
2.承租人存在擅自转租分租、变更经营业态、破坏公共设施、屡次违规拒不整改、从事违法经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的,****有权解除合同、予以清场。
九、重要告知事项
1.中选后逾期未签订摊位租赁合同的,取消其租赁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承租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缴纳报名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摊位现状,自愿承担全部承租风险。
3.《**县县城公园摊位租赁合同》(附件7)文本不再修订,报名即视为认可合同全部条款。
4.同一家庭多人报名,一经查实将取消租赁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9-****008
王女士:159-0832-7721
吴女士:182-8409-1979
十一、招商信息发布渠道
1.网络:****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2.线下:人民公园、木牍公园集装箱摊位周边张贴公告。
十二、附件清单
1.**县县城公园摊位分布示意图
2.游乐设施分类界定标准
3.摊位招商资格审核表
4.授权委托书
5.**县县城公园招商摊位信息表
6.**县县城公园摊位公开抽签规则
7.**县县城公园摊位租赁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有资产管理、城市市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县文****旅游局、****负责解释,招商方有权发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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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