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大旺塘矿区年产988万吨石灰岩露天矿采矿工程

审批
广东-肇庆-封开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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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发改能审函〔2026〕3号

****关于**省**县华润****公司大旺塘**年产988万吨石灰岩露天矿采矿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省**县华润****公司大旺塘**年产988万吨石灰岩露天矿采矿工程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省**县华润****公司大旺塘**年产988万吨石灰岩露天矿采矿工程节能报告(项目代码:****)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位于**省**市封****村委会大旺口村(大旺塘**),总投资5446.00万美元(折合3890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开采水泥用石灰岩988万吨,矿权面积约0.79平方千米,矿石储量约2304.83万立方米(6223.06万吨),开采标高+236m~+5m,开采主矿种为水泥用灰岩,综合利用夹石、堆积碎石等伴生矿体,伴生矿体用于水泥生产的配矿使用。建设范围为矿石开采,主要包括矿山开采、破碎加工及相关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 三、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投产后,项目年新增综合能耗不高于1274.97tce(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38.50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589.49吨)。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不高于0.3078tce/万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61kgce/t。 项目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项目年新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3387.77吨,万元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不高于0.6487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产品碳排放不高于14.17吨二氧化碳/万吨。 四、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能源计量和管理。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天然气流量计、水表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二)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市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五、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六、请华润****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华润****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八、请华润****公司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 九、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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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信息化局、****环境局**分局,****中心,****公司**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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