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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市**区马路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G-39地块局部用地的规划指标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中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进行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共30个自然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申办方授权同意,联系方式予以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规划局
2026年09月30日制
审批部门联系人:何肖
联系电话:0746-****011
审批单位:****事务中心综合业务一部
公示牌责任单位:****中心
联系人:奉先生
联系 电 话:130****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