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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物流储物架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炼钢工序设备综合更新改造项目
地点:**市**区邮亭镇**路6号****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市**区邮亭镇**路6号****厂区内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炼钢工序的2×70t电弧炉更新改造为1×130t电弧炉,并对其配套的精炼炉、连铸等设备进行综合更新改造,主要工序包括电炉炼钢、LF精炼和连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座130t电炉、1座160tLF精炼炉、1台8机8流方坯连铸机,主要原料为废钢995343t/a、废油桶5200 t/a、和含油铁屑46800 t/a,年产合格钢水101万t,合格钢坯98万t,其中62万t合格钢坯进入足航现有轧钢工序,其余钢坯作为产品外售至******公司(位于足航厂区内)进行钢材生产。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建设基本一致。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1月0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185****9934
邮箱: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