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蓉江新区2026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合法企业的征收搬迁补偿工作,公平合理确定补偿金额,须要对该项目合法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资产等价值进行评估。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征收实施单位拟公开选定该项目涉及企业征收搬迁补偿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二)征收实施单位将已报名且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册进行公告。
(三)被征收企业和征收实施单位共同协商从名册中选择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该被征收企业的评估机构。若个别被征收企业未按规定选定评估机构,则依法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该被征迁企业的评估机构。
(四)征收搬迁实施单位公布被征收人选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
1.评估机构应当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2.**省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
3.从事过土地房屋征收相关评估工作、信用良好,报名前三年没有收到过行政处罚等;
4.有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评估工作的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并服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安排。
三、评估机构报名程序
(一)评估机构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质量承诺书(原件);
2.机构简介(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办公区域租赁合同和办公照片);
4.机构资格文件(复印件);
5.项目拟派评估师名单及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信息;
6.曾接受的拆迁评估委托合同一份(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的须要提供)。
(二)其他要求
1.评估机构须委派3名以上评估师加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服务组专门服务**蓉江新区2026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由注册评估师担任组长,该注册评估师须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照片作为评估报告附件,评估报告签名评估师需与现场踏勘评估师一致。
2.评****中心**有固定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办公室照片及租赁合同,征收实施单位将随机抽选进行现场核实,如提供虚假办公场所地址,一经查实,不得承接本项目。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上述列明为复印件的资料应加盖机构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后装订成册,报名时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下午17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报名地点
****(地址:**蓉江新区水木园小区30号楼水仙路与薄荷路路口,****保育院旁)
(五)联系人:刘沅林
(六)联系电话:0797-****391
****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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