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636.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滨**路东侧,**:****开发区老鸦庄镇吉家房村农民集体,南至:****开发区老鸦庄镇吉家房村农民集体,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开发区老鸦庄镇吉家房村农民集体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3636.7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3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6BA0020 | |||
| 起始价: | 1073.579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和因企业原因产生闲置土地的单位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01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到 ****交易中心****中心(电子化平台)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01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到 ****交易中心****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2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在****交易中心****中心(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将拍卖或挂牌地点告知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公开出让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30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为准。 2、申请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3、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须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 4、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建设。 5、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省坤****公司(****开发区****服务局三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3467
开户单位:****开发区****服务局
开户银行:****公司****街支行
开户账号:10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