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45172.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磷溪镇**东大道与规划溪南七路交界处南侧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3448.38 | ||||||
| 批发市场用地 | 231724.0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6BA0016 | |||
| 起始价: | 18167.1663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01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到 https://www.****.com:8080/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到 https://www.****.com:8080/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www.****.com:8080/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10月22日 08时30分 至 2026年11月0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2025年第5号)实施建设。 (二)工程建设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好配套防治工程,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三)本宗地内土地用途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为批发市场用地,项目用地应用于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以自持物业为主,宗地上构筑物建成后物业自持部分不低于60%,需统一规划建设,整体实施运营。采用分期建设的,先期各期建成后物业自持部分应不低于60%,可售物业比例不高于40%。 (四)乙方自持物业需整体确权登记,自登记之日起自持物业产权年限不少于20年,期间不得变更市场基础服务功能属性,不得分幢分层登记发证。采用分期建设的,自持物业可按各期次分别整体确权。 (五)项目范围内规划道路由投资方出资建设,与项目建设工程同步完成建设(采用分期建设的,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建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征求城管执法部门意见,建成后无****管理部门管养,并按划拨性质单独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为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本宗地的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人民政府签订宗地《项目监管协议》(下称《监管协议》,见附件),凭《监管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监管协议》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道北127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8-****7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