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本合同补充条款(如有)
(二)成交通知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乙方响应文件
(五)合格的样衣检测报告
(六)采购确认单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正文未约定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未明确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第二条 校服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执行标准、数量及价格
(一)本项目为2026级高一年级学生校服采购,校服包括夏装、春秋装、冬装,款式与现高二级(2025级)学生实际校服相同(细节经双方协商,可作适当升级改动),具体材质、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各款单价、采购数量如下:
合计金额(人民币):按全套计273.00 元/生。
(二)上述单价包括校服的原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包装、检验、纳税、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另行加价。
(三)校服采购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学生可以选择购买与不购买,购买的,也可以自行选择数量。最终货款以甲方实际采购并验收合格的货物量据实结算。合同期内增购校服,学生及家长可按实际需要自行购买,购买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执行价。
第三条 核心技术质量指标
(一)面料纤维含量要求
棉纤维、纤维含量标识、允差均须符合GB/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不得虚标、错标、漏标。
(二)染色牢度指标
合格达标,确保洗涤、出汗后不脱色、不沾色、不串色。
(三)安全理化指标
甲醛含量≤75mg/kg;
pH 值范围4.0-8.5;
不得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无霉味、石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等异常异味。
(四)结构安全与异物管控
绳带安全:不得存在超长绳带、自由绳带或危险绳带,完全符合GB 31701 纺织产品绳带安全要求;
附件安全:纽扣、拉链头、魔术贴等附件物无锐利尖端、锐利边缘,安装牢固不易脱落;
异物管控:整件校服无断针、金属针、金属碎屑等硬锐异物,出厂须经金属探测工序。
(五)双标签强制配置
每件校服独立部件(上衣、裤子、内胆等)须配置2 枚功能独立的标签,严禁二合一合并印制:
其中:
1.耐久性法定标签:统一缝制于侧缝处(上衣腋下侧缝、裤子裤腰侧缝),严禁在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完整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型号规格、洗涤护理符号、产品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生产厂名厂址,字迹清晰、耐洗不褪色。
2.学生信息空白标签:额外缝制1 枚专用空白标签,预留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填写区域;上衣缝制于内侧左下摆处,裤子缝制于裤腰内侧正中;采用柔软棉质印唛材质,边缘锁边无毛边,缝制牢固、正常洗涤不脱落。
(六)缝制工艺与外观质量
1.面料平整,无褶皱、波浪状变形,同批次产品无明显色差(同件色差不低于4 级),无污渍、油渍、破洞、抽丝、断纱、织疵;
2.针距均匀,3cm 范围内12-14 针,无跳针、断线、浮线;肩缝、侧缝、裆缝等受力部位缝分牢固;
3.袖口、裤脚裁剪整齐,线条流畅,无毛边、焦边;
4.Logo / 校徽位置准确,图案完整清晰,无模糊、缺色、错位;手轻拉无翘起脱落,刺绣无断线跳针;
5.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及亮光;线头修剪干净,整体版型规整。
(七)生产前送样确认
中标供应商须在批量生产前打制全套确认样,检测合格后,送学校再次核对款式、面料、工艺、颜色,允许学校对款式进行局部微调,成交价格保持不变。****学校盖章或签字认可后方可启动批量生产,未经确认擅自生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量体裁衣要求
****学校进入班级对自愿购买校服的学生进行体型身高测量,将确认的型号经学生签字后,进入备量准备生产环节,待校服确认后,根据学校书面通知,进入批量生产,对特殊体型学生提供个性化尺码调整服务,确保校服合身。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所有校服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标准 、推荐性标准及**省地方管理规范,若国家相关标准更新修订,按最新国标执行。严格执行“明标识” 制度、双送检制度和留样封存制度,****学校送检均合格的校服方可发放给学生,检验不合格的校服一律不予发放、全部退换。
第五条 样衣管理
(一)乙方中标的样衣,生产前送样确认的样衣,均不再返还乙方,并由甲方进行保管,双方、代理机构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甲乙双方应将开标时的样衣封样保存,各自保存1套。****学校供检查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开启样衣。封样时应在密封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 生产加工与检验
(一)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技术要求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二)乙方应在校服出厂前,将每种款式至少各1套(夏装为件)抽样送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取得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将报告报送甲方。
(三)检验项目应完整齐全,符合国家规定,至少包括:棉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 、耐摩擦色牢度、起球等。
1.检测及质检报告要求
成交供应商不得选用市场监管、质检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违规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机构开展校服检测工作。须分别提交夏装、春秋装、冬装全套校服样品进行送检,送检样品须从同批次货物中随机抽取,不得专门制作专供送检样品,送检样品须与批量供货成品完全一致,并出具正式有效的质检报告。
2.抽样与质量追责
校****学校校服选用组织中的家长代表随机抽取,供应商不得干扰、阻拦抽样工作。如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不合格,采购人将相关情况报送教育主管部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纳入黑名单处理,并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
(一)交付期限: 自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采购确认单)后 20 日内完成春秋装交付使用;30 日内完成所有品类校服交付使用。
(二)交货地点: 乙方将校服配送至甲方指定****实验高中),不得以快递、物流等方式直接寄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乙方应在交货前3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
(四)分装发放:校服按学生个体独立包装,外包装清晰标注学生姓名、班级、尺码,按班级分类配送;供应商安排专人到校配合发放,现场处理尺码异议。
(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验收/服务考核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交付校服时,需提供本批次所有款式校服的抽样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二)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封样样衣的比对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三)校服到货验收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如下:
1. 抽样规则:按批次随机抽样,每批次抽检比例不低于10%(单批次不超过 50 件);到货后优先抽样留样,再开展批量查验,留样样品计入抽查总量。
2. 分级判定规则:
(1)严重不合格(批次异味、大面积色差、小零件脱落、安全指标不达标等):整批退货;
(2)一般不合格(单件污渍、轻微跳线等):仅退换对应单件;
(3)标识不合格(无标签、位置违规、信息不一致):暂停入库,整改完成重新核验合格后方可验收。
3. 留样管理:
(1)按采购批次、校服款式分别独立留样,每批次每款式留样不少于2 套(1 ****学校第三方复检,1 套用于质量争议仲裁备用);
(2****学校代表、家长代表、供应商代表三方签字封存,使用标准留样封存单;
(3)普通合格批次留样自封存之日起完整留存至少3 学年;存在质量投诉、抽检不合格、购销纠纷的批次,**保管至纠纷办结、整改复核完成后满1 年方可处置;
(4)留样存放于干燥、通风、避光、无异味的专用储物柜,专人管理,做好出入、拆封登记。
4. 双送检制度:
(1)供应商出厂送检:每批次成衣出厂前送法定资质机构检测,随货附带本批次成衣质检报告原件,检测项目覆盖全套安全指标;
(2)学校委托复检:每批次验收结束后,学校随机将抽取留样的样品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且学校委托的检测机构不得与供应商送检机构相同;
(3)双检均合格方可发放,复检不合格的该批次全部退换。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九条 生产管控及现场核查
本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校服转包分包。
若查实存在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 违约金,并全额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家长退费、二次采购差价、检测费、协调处置等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 付款方式
本项目校服全部费用由自愿征订校服的学生家长通过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二维码直接扫码支付,学校不承担付款义务,不代收、不代管任何资金。校服验收合格完成交付后,家长开始支付费用,付款周期为验收合格发放后1 个月内,付款完成后,供应商应以班级为单位,将采购情况班级登记表****学校留存。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续签标准为:服务期内,按照学校关于校服的管理办法、标准进行管理,将动态管理结果与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匹配,达到要求、标准的,在合同期满前1月内洽谈成功的,可以续签合同。否则,学校将按当年规定,不进行采购或重新启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另行确定供应商。
第十二条 特殊群体帮扶
第十三条 售后服务与常态化监管
(一)基础售后:供应商服务期内需建立完善常态化售后体系,提供校服免费修补(含但不限于衣物炸线、开线等非人为损坏质量问题)、尺码调换、单件补购等服务。
(二)补购服务:学生后续增补校服,单件补购单价不得高于成交合同对应单品定价,采购人严禁强制家长成整套购买,全程支持家长按需单件(套)采购。
(三)在线补单:供应商须提供线上补购渠道(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电商平台),支持家长随时单件补购,下单后7 日内发货。
(四)满意度考评:每学年末开展供应商服务质量满意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合同续签、履约监管的核心依据,满意度未达8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次年合同续签。
第十四条 质保期
质保期1 年,自校服验收合格发放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追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损失、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货责任
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每逾期1日,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 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退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
(二)质量不合格责任
1.单件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在 7 日内免费更换,承担往返运输费用;
2.批次产品出现集中性质量问题(同一批次不合格率超过 5%)或安全指标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整批拒收,供应商须在7日内完成全部退换,承担全部检测费、运输费、处置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 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上报财**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因校服质量问题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货不对板责任
批量供货面料、工艺、颜色、款式与封样样品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对应批次货物,供应商须在 10 日内按封样标准重新供货,承担全部费用,并支付该批次货款10% 的违约金;拒不整改的,解除合同。
(四)售后服务违约
(五)知识产权违约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提供校服的;
2.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乙方提供的货品有一批次检测不合格的;
4.学生家长对质量及服务满意度不达标(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的。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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