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致:1、******公司2、**县五维****公司3、******公司4、******公司5、******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龙津镇下窠桥水毁修复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招标,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龙津镇下窠村。
2.2服务费:40000元(包干)。
2.3编制周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通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营业范围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或建设工程设计。
3.3投标人其他主要编制人员在中标后按项目实际要求配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报名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10月8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龙津镇怡景路358号),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标书代写
5.1投标邀请书发出3日后,即2026年10月9日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人员的监****政府人民政府会议室,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首善之城大美龙津公众号”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公告在“首善之城大美龙津公众号”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省**县龙津镇下窠村下窠154号
联系人:阳先生
电 话:138****33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县龙津镇怡景路358号
联系人:小陈
电 话:139****1011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