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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延期)
****环境局桥头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分为三个厂区进行建设。其中厂区一位于**省**市桥头镇迳联飞达路91号106-1室;厂区二位于**省**市桥头镇迳联飞达路91号301室;厂区三位于**省**市桥头镇迳联飞达路91号107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4271m2,总建筑面积4271m2,项目主要从事阻燃胶、硅橡胶、粉胶、导电胶、硅胶卷材、液体硅胶的加工生产。项目于2025年12月29****环境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3867号。其中项目厂区一一期年加工生产阻燃胶150吨(42.5吨自用、107.5吨外售)、硅橡胶150吨(25吨自用、125吨外售)和粉胶150吨(10吨自用、140吨外售);项目厂区三一期年加工生产液体硅胶285吨。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6月3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10月3日至2027年1月2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俊聪
联系电话:186****6386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照片需清楚拍到设施主体及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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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