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19〕190号关于大新县明仕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大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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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字〔2019〕190号关于**县明仕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字〔2019〕190号关于**县明仕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9-10-29 17:53

****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县明仕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已经由****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委托****进行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实施**县明仕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堪圩乡明仕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处理站9座,包括陇甘屯1#20吨/d,格山屯30吨/d,地板屯、那关屯、陇甘屯2#50吨/d,那都屯70吨/d,那乙屯150吨/d,茶一茶二屯合建200吨/d,弄斗屯250吨/d。****处理站配套主管网约10.2公里,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7.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9.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98万元,预备费用111.63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方案。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县明仕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县明仕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19年10月29日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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