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19〕243号关于大新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大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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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字〔2019〕243******局****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字〔2019〕243******局****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9-12-21 17:39

******局:

你单位《关******局****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已经由****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委托****进行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适应**工作新常态,实现集约化、精细化执法管理,同意******局****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局、****派出所大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2800.96平方米。其中,****中心改扩建面积为1330.8平方米;****管理中心**面积为900平方米;****管理中心改扩建面积为570.16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75.91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1720.15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201.99万元,预备费153.7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方案。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管理中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管理中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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