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利复〔2020〕11号
关于**县五山至昌明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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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提交的《关于申请**县五山至昌明公路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以及随文报送的《**县五山至昌明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ー、项目代码:****
二、项目区域概况
项目位于**县境内,所处区域为丘陵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21.3℃,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62mm,年均无霜期341天,年均风速1.2m/s,雨季主要集中4~9月;主要土壤类型以冲积土、红壤为主;属于亚热带季雨林植被区,林草覆盖率为46.7%。项目区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本项目经过地区的河流以小河沟为主,流量不大,受降雨影响较大。
项目区位于**土壤侵蚀类型Ⅱ级区划中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轻度侵蚀强度,水土保持区划属西南岩溶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477t/(km2﹒a)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及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不涉及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
三、项目概况
拟建**县五山至昌明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县境内,为利用五山乡至昌明乡村道进行改造。现状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4.5~5.5m,水泥混凝土路面,现状路面破损严重。路线起点K0+000****中心小学附近,起点与村道相接(起点坐标约为东经107°308672,北纬22°973003),自北向南延展,途经腊屯、奉备村,终点K7+975于昌明乡,与G358国道相接(终点坐标约为东经107°344583,北纬22°929178),推荐线路全长约为7.975km(短链长8.266m),其中利用原有旧路改造路段长5.720km,**路段长2.255km。
本项目属改建建设类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8.5m,设计时速4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推荐方案全线设置隧道147m/1座,涵洞536.5m/47道,平面交叉14处。项目设置弃渣场1处、临时堆土场3处、施工生产生活区3处。
本工程共占用土地19.88hm2,其中永久占地16.20hm2,主要为路基工程区及隧道工程区占地,临时占地3.68hm2,包括弃渣场区、临时堆土场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本项目建设需拆迁各类房屋1105m2,拆迁线路1750m,项目区的安置工作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拆**置补偿费计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在主体工程的概预算之中支出。专****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实施单位承担该部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负责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总量34.57万m3(含表土剥离2.52万m3),回填总量为27.0万m3(含表土回覆2.52万m3);永久弃渣为7.57万m3,弃渣运往弃渣场回填,无借方。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104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241.2万元。资金来源为于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3月开始施工准备,2021年2月完工,总工期1年。本项目建设单位为****。
四、该《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基础资料较翔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及管辖区域。”和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县五山至昌明公路工程建设区范围主要包括路基工程区及隧道工程区永久占地范围,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及临时堆土场临时的征、占地范围。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9.88hm2。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所属行政区划为**县,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二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确定为: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3月开始施工,2021年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完工后一年,即2022年。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94%,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8%,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4%,林草覆盖率19%。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项目建设期扰动原地貌地表面积19.88hm2,可能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234.04t,其中新增的土壤流失量1100.43t。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包括:破坏水土**和当地生态环境;增加河流淤积;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
八、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
根据项目建设施工特点和性质,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隧道工程区、弃渣场区、临时堆土场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5个分区.各防治分区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九、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1.路基工程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附近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过程中边坡铺彩条布临时覆盖、填方边坡采取挡水土埂及编织袋土拦挡等临时措施;路堤边坡坡脚或路堑边坡外缘修筑浆砌片石截排水沟、边沟,过村庄人口密集路段设置浆砌片石盖板暗沟;在路基边坡汇水较大处及水田路段设土质排水沟;路基边坡植草护坡,公路建设完成后进行景观绿化。
2.隧道工程区:施工前先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表土堆放场;**开挖时,先修建坡面截排水沟,采取边坡三维网植草措施进行边坡防护;在**开挖临时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
3.弃渣场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征地范围内;对于堆放于弃渣场内的表土堆放点设编织袋临时挡土墙,堆土坡面采取密目网苫盖防护;在渣场周边设浆砌片石截排水沟,下游排水出口处设浆砌沉沙池。渣面土地整治覆土后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
4.临时堆土场区:堆土前设置编织袋土临时挡土墙,在周边修筑临时截排水沟疏导雨水,排水沟末端出口处设沉沙池;堆土坡面采取密目网苫盖;后期表土运走后场地平整复耕。
5.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沿线临时堆土场,施工期间对场地内的料场进行彩条布覆盖,施工场地周边修筑临时截排水沟、沉沙池以排导雨水汇流。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覆土复耕。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汇总如下: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8606m3,浆砌片石边沟2392m,浆砌石截水沟2193m,浆砌片石盖板边沟845m,土质排水沟6400m,土地整治场地平整3.66hm2,回覆表土28606m3。
植物措施:植草护坡48502.6m2,三维植草护坡1078m2,景观绿化11499m2,灌草混播0.96hm2。
临时措施:编织袋土临时拦挡3202m,挡水土埂临时拦挡420m,临时排水沟4056m,临时沉沙池18个,彩条布临时覆盖15000m2。铺设密目网12300m2。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
(一)监测内容:监测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
(二)监测时段: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2020年3月)开始至设计水平年(2022年2月)结束,共24个月(折合2.0年)。
(三)监测方法:监测方法采用调查监测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本项目设置8个固定监测点,其中路基工程区4个、隧道工程区1个、弃渣场区1个、临时堆土场区1个、施工生产生活区1个。
十ー、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683.56万元(其中主体已计列的投资514.8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68.72万元),包括工程措施334.90万元,植物措施215.92万元,临时措施51.97万元,独立费用50.59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18.83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5.0万元),基本预备费8.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87万元。
十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工程下阶段的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工作“三同时”制度。
(二)按规定向我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应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四)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若弃渣未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可在征得我局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并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水利局
2020年4月1日
****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