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新县福隆至那四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大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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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福隆至那四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020-04-02 11:18

新水利复〔2020〕10号

关于**县福隆至那四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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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提交的《关于申请**县福隆至那四公路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以及随文报送的《**县福隆至那四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ー、项目代码:****

二、项目区域概况

项目位于**县境内,所处区域为丘陵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21.3℃,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62mm,年均无霜期341天,年均风速1.2m/s,雨季主要集中4~9月;主要土壤类型以冲积土、红壤为主;属于亚热带季雨林植被区,林草覆盖率为45%。项目区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本项目经过地区的河流以小河沟为主,流量不大,受降雨影响较大。

项目区位于**土壤侵蚀类型Ⅱ级区划中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轻度侵蚀强度,水土保持区划属西南岩溶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395t/(km2﹒a)。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及重点治理区,不涉及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

三、项目概况

拟建**县福隆至那四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县境内,局部为利用福隆乡至那四乡村道进行改造。现状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4.5~5.5m,水泥混凝土路面,现状路面破损严重。路线起点K0+000位于**县福隆乡逐就屯附近,起点与旧路相接(起点坐标约为东经107°434219,北纬22°978115),自西北向东南展线,途经途经九堪屯,终点K4+463位于那四屯路口旁,与G358国道相接(终点坐标约为东经107°448231,北纬22°948342),推荐线路全长约为4.463km,其中利用原有旧路改造路段长1.140km,**路段长3.323km。

本项目属改建建设类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8.5m,设计时速4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推荐方案全线设置设置小桥18m/1座;涵洞369.5m/25道。配套设置取土场区1处、临时堆土场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施工便道852m。

项目由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取土场区、临时堆土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区组成。总占地12.53m2,其中永久占地9.46hm2,临时占地3.07hm2。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总量为13.70万m3(含表土剥离1.92万m3),回填总量为20.49万m3(含回覆表土1.92万m3);借方7.63万m3来源于取土场,临时弃方(淤泥)0.84万m3用于临时用-地后期作为覆土使用,无永久弃方。

拆迁简易房屋24m2,拆迁水池9m2,此外需拆迁线路9.85km,拆**置及专项设施改建由建设单位经济补偿,****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拆**置及专项设施改建。

项目计划于2020年4月开始施工,2021年9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3554.22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77.8216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

四、该《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基础资料较翔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及管辖区域。”和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结合实地调查,本工程建设区范围主要包括路基工程区及桥梁工程区永久占地范围,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土场及临时堆土场临时的征、占地范围。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2.53hm2。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所属行政区划为**县,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二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确定为: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4月开始施工,2021年9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完工后一年,即2022年。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94%,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8%,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4%,林草覆盖率19%。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据预测分析,项目建设期扰动原地貌地表面积12.53hm2,可能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687.63t,其中新增的土壤流失量1548.54t。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包括:破坏水土**和当地生态环境;增加河流淤积;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

八、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

根据项目建设施工特点和性质,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取土场区、临时堆土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区等6个分区,各防治分区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九、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一)路基工程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附近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过程中边坡铺彩条布临时覆盖、填方边坡编织袋土拦挡等临时措施;路堤边坡坡脚或路堑边坡外缘修筑截排水沟、边沟等;路基边坡植草护坡,公路建设完成后进行景观绿化。

(二)桥梁工程区:施工期桥头段及桥台下边坡编织袋土临时拦挡、桥台坡面遇强降雨时彩条布临时覆盖;桥梁基础施工面周围挖截排水沟、配套沉沙池;桥台两侧设浆砌石截排水沟与路基排水沟衔接。

(三)取土场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取土场征地范围内;在取土上游及周边设浆砌片石截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工程;后期在边坡坡面平台设置平台截水沟,,下游排水出口处设沉沙池。取土坡面采取灌草混播防护,取土台面土地整治覆土后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

(四)临时堆土场区:堆土前设置编织袋土临时挡土墙,在周边修筑临时截排水沟疏导雨水,下游出口处设沉沙池;堆土后直播种草覆盖;后期表土运走后场地平整复绿或复耕。

(五)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沿线临时堆土场,施工期间对场地内的料场进行彩条布覆盖,施工场地周边修筑临时截排水沟、沉沙池以排导雨水汇流。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覆土复耕。

(六)施工便道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施工便道征地范围内;堆土后直播种草覆盖;挖填方路段开挖土质排水沟及沉沙池疏导雨水;路基边坡及裸露地表直播种草防护。施工结束后对弃用的便道土地整治覆土后灌草结合恢复植被或复耕。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

(一)监测内容:1.扰动土地情况;2.取土(石、料)、弃土(石、渣)情况;3.水土流失情况;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

(二)监测时段:根据本项目建设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将整个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20年4月~2022年8月,各分项工程依据各自的监测内容和要求确定。

(三)监测方法: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规定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进行,根据工程施工特征,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观测、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十ー、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463.89万元(其中主体已计列的投资344.91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18.99万元),包括工程措施173.28万元,植物措施197.67万元,临时措施20.0万元,独立费用53.21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22.29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5.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78万元。 十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工程下阶段的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工作“三同时”制度。

(二)按规定向我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应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四)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若弃渣未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可在征得我局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并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水利局

2020年4月1日

****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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