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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口岸“出口直通”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公路口岸“出口直通”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于2026年10月5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并依此编制投标文件。澄清更正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2月12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对工期有其他要求的: / ,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现变更为:“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一)投标函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现变更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中:2.工期: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现变更为:“计划工期: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相关工期内容做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澄清变更后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时 间:2026年10月05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