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工程合同履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合同约定,****城管局)对******公司等5家工程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罚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单位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00MA6844PL9X
项目名称:**县2020年公租房(市直调剂)建设项目—**小区(5#、6#、7#)
(二)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967576R
项目名称:****处理厂二期工程
(三)单位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923862U
项目名称:**县**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四)单位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615057
项目名称:**县冷达乡2026年周转房建设项目
(五)单位名称:**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17939
项目名称:**市**县危旧周转房改造项目
经核查,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一)擅自更换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公司未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批准,存在擅自更换安全员问题;******公司存在擅自更换合同约定项目经理问题。
(二)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集团****公司存在技术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问题;******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长期未到岗履职问题;******公司存在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问题;**省****公司存在安全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问题。
(一)处罚依据。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第3.2.1 条、第3.3.4条;《**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结合违规事实核查结果,作出本处罚决定。
(二)处罚决定。对******公司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5万元,扣除安全员王某某个人信用分3分;****集团****公司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4.1万元,累计扣除技术负责人曾某个人信用分6分;对******公司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2万元,累计扣除项目经理陈某个人信用分6分、扣除项目技术负责人张某某个人信用分6分、扣除项目安全员王某个人信用分3分;对******公司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2.4万元,累计扣除技术负责人邵某某个人信用分6分、扣除安全员罗某某个人信用分6分;对**省****公司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1万元,扣除安全员王某某个人信用分3分。
以上被通报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限期完成全部问题整改,配齐项目管理班子,严格落实人员到岗、薪酬发放等合同约定事项,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全县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以案为鉴,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履约管理。****城管局)将持续加大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企业,依规采取重点监管、信用惩戒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93-****328),共同维护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态势。
特此通报。
****建设局****管理局)
202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