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机行走减速箱维修260909
| 项目编号 | **** | 采购经理 | 李群-180****3966 |
| 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10-07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10-08 18: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JYB****1002-1 | 采煤机左行走减速箱 | LFCE03D | 1 | 台 | 25天,以出库之日起算。 | ||
| JYB****1002 | 采煤机右行走减速箱 | LFCE08D | 1 | 台 | 25天,以出库之日起算。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付款方式: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开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付合同价款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期间不计息。 2、合同价款范围: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工作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配件采购费、人工费、验收、税金等。 3、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合同一经签订,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无论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合同价款均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
3.技术条款:1、具体要求详见《设备维修技术要求》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提取设备及送维修设备到需方指定地方,供方应购买足额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设备价值,在需方指定地点交付设备前,设备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风险及保险理赔责任由供方承担。 3、质量保证、质保期限及服务:质保期6个月,以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因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导致采煤机行走减速箱在使用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经修理2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则供方应向需方退还全部修理费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损失、替代设备租赁费用等)。 4、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未按期完成维修的,(不可抗力除外),应向需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4.1每迟交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4.2逾期交货超过10日历日,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3 供方收到需方的提取设备通知超过3日不能及时提取设备,每延期一日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超过5日不能及时提取设备,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滚筒采煤机维修相关资质。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 6、本项目采用一轮报价制,仅接受一次报价,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 7、投标单位报名及报价阶段须完整提交上述全部资质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提交资料的,招标方有权直接否决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