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铝(新****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国铝(新****公司年处理20万吨铝灰(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材料收悉。经技术审查与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循环产业园**丽沣汇都再生****公司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89°15′16.3404″,北纬44°55′12.1936″,为**项目。项目利用电解铝灰(渣)、再生铝灰(渣)、大修渣、炭渣、除尘灰,经破碎、球磨、筛分、煅烧等工艺,制备铝锭、耐火材料、脱氧剂球、精炼渣,年处理电解铝灰渣5万吨、再生铝灰渣1万吨、大修渣12万吨、炭渣1万吨、除尘灰1万吨。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主体工程:2条磨机生产线、1条雷蒙磨生产线、1条破碎生产线、1套破碎筛分系统、1座转炉、1座冷灰桶、1座回转窑、1座冷却机、1条压球生产线等。
储运工程:2座原料库、1座铝锭库、1座成品库。
环保工程:2套三级水吸收塔、7套袋式除尘器、1套SCR脱硝系统、1套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20米高排气筒、5根15米高排气筒。
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规模、工艺路线、选址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区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物料堆放密闭或覆盖,车辆进出冲洗,大风天气停止作业,严禁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高噪声作业,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生活污水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利用,不可利用部****填埋场,严禁随意倾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破坏,完工后及时恢复场地。施工单位须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投料、球磨、筛分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制备脱氧剂球工序中配料、筛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压线球工序废气、大修渣、炭渣贮存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三级水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熟料破碎、球磨、分装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电解铝渣、再生铝灰渣贮存库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三级水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制备铝锭与耐火材料、精炼渣工序中,回转炉及回转窑煅烧产生的废气需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多管冷却+袋式除尘器+SCR脱硝系统+石灰石-石膏脱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全厂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须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3-2规定的再生铝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回转窑氨逃逸须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表1要求。原料库氨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的限值要求。压球线工序与熟料处理工序氟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排放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的限值要求。
项目工程实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13.202吨/年、11.699吨/年、9.366吨/年。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水吸收塔废水全部回用于脱硝系统尿素溶液配置和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丽沣汇都再生****公司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灰、残灰、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脱硫石膏、循环池污泥、脱氧剂球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鉴别后依据鉴别结果处置。原料废包装袋、废滤袋、废滤布、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化验室废液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原料库的建设以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须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相关标准要求。
(六)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原料库、生产区、危废暂存间、各废气治理设施、循环池、事故池、成品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定期对厂区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厂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本项目应对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关于再生铝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的要求建设,采取先进污染治理技术,达到行业A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监测监控水平,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八)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九)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无杂物;生产设备、辅助设施、环保设备等定期清洁,表面无明显积尘、油污;原料、成品等分区按规定密闭、规范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安装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氨逃逸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定期检测、维修设备并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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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