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招投标这些年,大家对“低价中标”这几个字都不陌生。
一个项目控制价1个亿,有人报8800万,有人报8500万,甚至更低。以前大家最关心的是总价有没有竞争力,能不能把标拿下来。
但是最近**市出了一个文件,我觉得做招投标、造价和建设管理的人都值得看一眼。
今年9月出的**市文件如下:
附件2026年10月1日之后发出施工招标文件的工程,适用这个指引。
这份文件不是“低价不能投”,而是:
当投标报价低于警戒线以后,要进入报价合理性评审。
也就是说,价格报得太低,已经不能只用一句“这是企业自主报价”轻轻带过去了。
低于警戒线,不是直接废标,但要解释得清楚按照这个指引,评标委员会会对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的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
投标人有机会说明自己的报价为什么合理,也可以通过分析报告、证明材料来解释自己的成本优势。
但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其实投标人也是挺麻烦的:
投标人拒绝对低价进行说明;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但投标人没有提供;
提供的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合理;
提供的材料不属实;
或者拿周转材料已经摊销完、机械已经折旧完、库存材料等理由,大幅压低工程造价。
这些情况,评标委员会都可以认定投标报价不合理。
这就跟以前单纯比谁价格低,不太一样了。
更关键的是后面这一条文件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写得很直接。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要列出认定报价不合理的依据和理由。
如果对报价是否合理不能形成统一意见,就进行表决。
超过半数评委认为投标报价不合理的,视为该投标人的报价不合理。
不再进入招投标程序下一阶段评审。
附件低价可以,但你得证明这个价格不是靠明显亏本、虚假材料或者不合理理由压出来的。
对施工单位来说,投标思路要变一点以前很多项目投标,最先考虑的是怎么把总价做下来。
毕竟价格没有竞争力,连下一步都进不去。
这个逻辑不会变。
但以后如果当地也开始采用类似的报价合理性评审,施工单位在做低价策略的时候,就不能只考虑“这个价格能不能中”,还要多考虑一层就是:
如果评委真要求你说明,这个价格有没有依据。
对建设单位来说,也不一定越低越好我现在也是站在建设单位这个位置看项目。
招标的时候,看到中标价比控制价低很多,大家第一感觉往往是投资节约了。
这个当然没错。
但工程真正干起来以后,最怕的不是价格低,而是低得没有依据。
如果施工单位一开始就把价格压到成本都撑不住,后面项目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履约困难、工期拖延、变更争议、索赔增加等问题。
最后招标阶段省下来的钱,未必真能省到结算。
**工程人为什么也要关注这里必须说明清楚。
**市这个文件是地方性操作指引,不代表**都从10月1日起这样执行,**目前也不能直接套用。
但这个方向值得关注。
因为GB/T 50500-2024清单已经实施,各地围绕低价竞标、报价合理性、评标机制怎么细化,后面还会继续落地。
所以,说不定**地区哪天就会落地类似的此文件!
房子不封顶不能卖了!最怕最后又变成:总包先垫一下**16个市,都有哪些叫的上号的建筑企业6天吊完一栋楼!木工、钢筋工、瓦工,真的要越来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