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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1224823 | 建设单位法人:刘棠仁 |
| 潘桂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工业园****村委) |
| ****整体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园区****村委) |
| 经度:110.343620 纬度: 25.4176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4 |
| 灵环管表〔2023〕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122482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117805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78056 | 竣工时间:2026-02-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乳油产品主要为炔螨特乳油(年产量30t/a)、甲氰菊酯乳油(年产量120t/a)、咪鲜胺乳油(年产量20t/a)、阿维菌素乳油(年产量15t/a)、毒死蜱乳油(年产量50t/a)、甲氰.敌敌畏乳油(年产量30t/a)、甲氰.哒螨灵乳油(年产量60t/a)、溴氰.敌敌畏乳油(年产量30t/a)、甲氰.氧乐果乳油(年产量120t/a)、异稻.稻瘟灵乳油(年产量50t/a);粉剂产品主要为吡虫.杀虫单粉剂(年产量20t/a)、甲霜.锰锌粉剂(年产量20t/a);微乳剂产品主要为三十烷醇微乳剂(年产量200t/a);悬浮剂产品主要为苯甲.吡唑酯悬浮剂(年产量50t/a)、12%甲维盐氯虫甲酰胺悬浮剂(年产量50t/a)、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酯)10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乳油产品主要为炔螨特乳油(年产量30t/a)、甲氰菊酯乳油(年产量120t/a)、咪鲜胺乳油(年产量20t/a)、阿维菌素乳油(年产量15t/a)、毒死蜱乳油(年产量50t/a)、甲氰.敌敌畏乳油(年产量30t/a)、甲氰.哒螨灵乳油(年产量60t/a)、溴氰.敌敌畏乳油(年产量30t/a)、异稻.稻瘟灵乳油(年产量50t/a);粉剂产品主要为吡虫.杀虫单粉剂(年产量20t/a)、甲霜.锰锌粉剂(年产量20t/a);微乳剂产品主要为三十烷醇微乳剂(年产量200t/a);悬浮剂产品主要为苯甲.吡唑酯悬浮剂(年产量50t/a)、12%甲维盐氯虫甲酰胺悬浮剂(年产量50t/a)、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酯)100万个 |
| 取消产品甲氰.氧乐果乳油(年产量12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各生产产品可分为乳油剂、微乳油剂、粉剂、悬浮剂。生产主要为各物料复配分装,生产过程中均不产生化学反应。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各生产产品可分为乳油剂、微乳油剂、粉剂、悬浮剂。生产主要为各物料复配分装,生产过程中均不产生化学反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批复二: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落实各项污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项目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临时料场应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加强场地截排水沟的布设。 2.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处理厂处理;人员清洗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3.项目生产车间、液体原料及成品储存区等应采取相应的防渗、围堰等措施。批复三:严格控制扬尘和废气污染 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393-2007) 的要求,做好场地围档、工地场料遮盖、道路硬化、物料密闭运输、车辆进出清洗、洒水降尘等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营运期,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混合搅拌、破碎等生产环节采取密闭措施,粉剂生产线原料投料、灌装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乳油、悬浮剂及微乳剂生产线投料区与罐装区上方分别设置废气收集罩,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 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与粉剂生产线废气排放口末端合并);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管理,落实厂区及道路硬化,道路定期清洁,适时洒水抑制扬尘,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批复四: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扰民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6:00 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的,必须向我局报告,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作业。 2.施工时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降噪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的污染。建筑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的要求。 3.营运期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做好生产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通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批复五:依法依规处理固体废弃物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经**县渣土办许可后,运往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UV光解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落实雨、污分流制及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项目已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建筑材料集中堆放,采取防雨淋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外排。 2.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处理厂处理;人员清洗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3.项目生产车间、液体原料及成品储存区等已采取相应的防渗、围堰等措施。项目已落实废气处置措施。 1.已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的要求,做好场地围档、工地场料遮盖、道路硬化、物料密闭运输、车辆进出清洗、洒水降尘等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营运期,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已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混合搅拌、破碎等生产环节采取密闭措施,粉剂生产线原料投料、灌装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乳油、悬浮剂及微乳剂生产线投料区与罐装区上方分别设置废气收集罩,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与粉剂生产线废气排放口末端合并);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管理,落实厂区及道路硬化,道路定期清洁,适时洒水抑制扬尘,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项目已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未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降噪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的污染。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3.营运期已选用低噪设备,并做好生产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通过采取厂房密闭、安装减震、隔音装置,加强设施维护保养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已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经**县渣土办许可后,运往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UV光解灯管(目前未产生)、废活性炭(目前未产生)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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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已按要求建设 | 已按 要求监测 |
| 1 | 减振基座、厂房隔声 | 减振基座、厂房隔声 | 已按要求建设 | 已按要求监测 |
| 1 |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经**县渣土办许可后,运往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UV光解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项目已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经**县渣土办许可后,运往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UV光解灯管(目前未产生)、废活性炭(目前未产生)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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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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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