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XTY-2026-026
2.项目名称:****图书阅览区书架/柜制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5000.00元
5.最高限价:305000.00元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标书代写
1.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1.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下列三项选择其中一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应提供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盖章;)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 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根据(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4 《****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支持****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记录:依据财库〔2016〕125 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n](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https://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惩戒期限内。信用记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日在上述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对于通过上述法定公开渠道客观无法检****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供应商如存在失信记录但惩戒期限已届满失效,由供应商提交失信记录失效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7日至2026年10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8日10: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回族自****学院****小学南侧)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8日10:30分(**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回族自****学院****小学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其他事宜:
(1)潜在供应商须于采购文件获取规定时限内,将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项目信息登记。
(2)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吉强镇袁河村
联系方式:0954-****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147****3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程冰
电 话:0954-****69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高宝莉(项目负责人)、耿彦婷、李伟娜
电话:147****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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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