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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3932936 | 建设单位法人:李能宝 |
| 李能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锁阳****农场 |
| **县10****加工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5-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广至乡新堡村,距广至乡约1.6km |
| 经度:95.595560 纬度: 40.40737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2 |
| 酒瓜环审〔20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60 |
| 89.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39329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公司 |
| ****0902MA72HBNL2X | 验收监测单位:**亿源****公司 |
| ****0122MA748FY47C | 竣工时间:2026-04-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30yKwgW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颗粒有机肥45000t/a,粉状有机肥45000t/a,水溶肥(液态有机肥)10000t/a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生产颗粒有机肥45000t/a,粉状有机肥45000t/a |
| 阶段性验收,水溶肥(液态有机肥)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颗粒/粉末有机肥生产阶段将牛粪、羊粪等动物粪污经过发酵腐熟以后含水分约30%-35%的有机废弃物经粉碎筛分后,与黏结剂(腐殖酸)及需配比的其他成分的原料按配比要求在配料混合系统中进行计量配料、混合,烘干后进行冷却、筛分,成品输送到成品料仓,经包装系统计量、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颗粒/粉末有机肥生产阶段将牛粪、羊粪等动物粪污经过发酵腐熟以后含水分约30%-35%的有机废弃物经粉碎筛分后,与黏结剂(腐殖酸)及需配比的其他成分的原料按配比要求在配料混合系统中进行计量配料、混合,烘干后进行冷却、筛分,成品输送到成品料仓,经包装系统计量、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发酵阶段产生的渗滤液。 (1)生活污水 根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职工生活污,产生量为1.28m3/d(384m3/a),职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如厕依托项目区防渗旱厕。 (2)渗滤液 本项目畜禽粪便年用量约10.3万t/a,约343.33t/d。 根据计算项目粪污发酵前期渗滤液产生量约0.13m3/d,39m3/a,渗滤液产生量较少,发酵槽设置坡度(前高后低),产生的渗滤液不会流出发酵槽,随着发酵进程,渗滤液由发酵堆垛吸收,最终无渗滤液排出。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及工艺粉尘。 (1)恶臭气体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畜禽粪便堆存、配料搅拌、发酵等过程中,畜禽粪便产生的恶臭成份复杂,一般含有氨、硫化合物、胺类和一些低级脂肪酸类等化学物质,其中NH3是粪便臭气最主要的成份。 针对发酵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本环评要求发酵车间密闭,车间设置吸风口通过管道连接至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整个发酵车间呈负压状态),恶臭气体经一体化生物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工艺粉尘 项目搅拌、造粒抛圆、筛分、冷却工序处均设置一集尘罩(集尘罩捕集效率为90%),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由于本项目工艺粉尘及生物质热风炉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排放要求从严规定,废气排放应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0mg/m3),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工艺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1088-2020)表1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生产单元或设施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本项目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可行。 (3)生物质热风炉废气 项目生物质热风炉废气与工艺粉尘共用一套除尘设施,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1088-2020)表1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生产单元或设施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本项目干燥废气(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可行。 (4)食堂油烟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餐饮油烟产生量较小,经家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约为0.8mg/m3,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2mg/m3,本项目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 降低噪声污染的根本途径是减少机器设备的振动和噪声,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对噪声产生源加以控制: (1)选用低噪声设备 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设备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声的设备。 (2)隔振与减振 许多噪声是因机械设备的振动而产生的,对于这种机械性噪声的治理,最常采用的方法是隔振与减振(阻尼)。如振动筛等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与地基应避免刚性连接,采用隔振器来实现弹性连接。 (3)隔音降噪措施 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操作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者操作不当带来的额外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设备噪声降低,其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尘灰及废弃包装材料。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产生量为0.01t/d(3t/a),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 (2)除尘器收集的尘灰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尘灰约32.73t/a,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使用。 (3)废弃包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1.5t/a,集中收集后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及工艺粉尘。 (1)恶臭气体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畜禽粪便堆存、配料搅拌、发酵等过程中,畜禽粪便产生的恶臭成份复杂,一般含有氨、硫化合物、胺类和一些低级脂肪酸类等化学物质,其中NH3是粪便臭气最主要的成份。 发酵废气采取除臭系统(冷凝+洗涤塔+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工艺粉尘 项目搅拌、造粒抛圆、筛分、冷却工序处均设置一集尘罩(集尘罩捕集效率为90%),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由于本项目工艺粉尘及生物质热风炉废气共用1套除尘系统,废气由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 (3)生物质热风炉废气 项目生物质热风炉废气与工艺粉尘共用一套除尘设施,经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 (4)食堂油烟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餐饮油烟产生量较小,经家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排放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热风烘干炉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NOx以及项目搅拌、造粒抛圆、筛分、冷却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采取措施可行。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项目职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如厕依托项目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有机肥生产;发酵前期产生,随着发酵进程由发酵堆垛吸收。发酵工段废气处理设施由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设备改为除臭系统(冷凝+洗涤塔+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同步增加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由于项目运营过程中有一些产生噪声的设备,因此,在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噪声治理采取了多方着手综合控制。 (1)购置设备时,选用了低噪声、高质量设备,从声源上降低了设备噪声强度。所有设备指定专人定期保养、检修,避免了产生不正常的高分贝噪声。 (2)合理安排布局,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同时加强了生产管理,减少操作的撞击声。 (3)对所有机器均加隔声垫和减振基座。 (4)定期进行车辆及设备的检测,维护。 (5)场区内加强了绿化。 本项目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处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尘灰、废弃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光触媒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会产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光触媒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置一座10m2的危废贮存点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固体废物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
| (1)废气 环评阶段:项目粉碎、搅拌、造粒、筛分等工序处均设置一集尘罩,收集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生物质热风烘干炉废气与工艺粉尘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发酵阶段定期喷洒除臭剂,发酵车间密闭,车间设置吸风口通过管道连接至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整个发酵车间呈负压状态),恶臭气体经一体化生物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阶段:项目粉碎、搅拌、造粒、筛分等工序处均设置一集尘罩,收集的粉尘由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生物质热风烘干炉废气与工艺粉尘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废气由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离地高度)排气筒外排。发酵废气采取除臭系统(冷凝+洗涤塔+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变化原因:根据生产线废气产生情况,为有效去除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及恶臭气体,将粉碎、搅拌、造粒、筛分等工序及生物质热风烘干炉废气产生的粉尘除尘系统由布袋除尘器改为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器。除臭系统由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生物滤池)改为除臭系统(冷凝+洗涤塔+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 (2)固体废物 环评阶段:无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光触媒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 验收阶段:除臭系统会产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光触媒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置一座10m2的危废贮存点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变化原因:除臭系统工艺变化导致增加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光触媒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800m2发酵车间1座,内设发酵槽4个,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混合发酵。 加工车间1座,建筑面积1200m2,建有固态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及液态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各一条。建设成品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1000m2。办公生活区及其附属用房建筑面积860m2。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300m2发酵车间1座,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混合发酵。液态有机肥加工生产线未建设。建设成品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2500m2。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140m2。 |
| 由于资金紧张,液态有机肥加工生产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场地实际情况,对生产线建构筑物进行了调整,建设发酵车间2300m2,成品储存库建筑面积增加1500m2。附属用房未建设,建筑面积减少720 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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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防渗旱厕 | / | 防渗旱厕 | / |
| 1 | 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除臭系统(冷凝+洗涤塔+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 | 正常运行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器 | 正常运行 |
| 1 | 降噪、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降噪、隔声、减振 | 正常运行 |
| 1 | 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除尘器收集的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 本项目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除尘器收集的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会产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光触媒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置一座10m2的危废贮存点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1 | 绿化面积200m2 | 绿化面积200m2 |
| 1 | / | 10m2的危废贮存点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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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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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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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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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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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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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