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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村光伏项目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曲****公司 |
| 监测单位 | **隆湖****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于2026年9月30日在****县大庄镇组织召开了****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主体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村光伏项目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依法依规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工作,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且运行、管理及维护责任已落实。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限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1月4日止,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尹存超/135****9193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李洪球/136****041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