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周边天华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检测公开比选公告
****受****的委托,****植物园周边天华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检测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天华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圭塘河路(杉木冲路-湘府路)、****植物园西门-洞井路)两段道路,道路全长约1042m,其中含K0+031.00~K0+114.540桥梁段;同步**3处口袋公园,配套建设2座服务用房、1****停车场及1座垃圾收集站;
2、比选内容: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节能、消防、防雷、桥梁、道路、室内环境等的相关试验检测;
3、供货期/服务期/工期:540天;
4、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500504.32元(含税);
5、履约地点:**市**区天华村;
6、项目编号:****。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入围业绩:/;
(4)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比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相关平台查询记录截图作为佐证资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省外其他各省相关实施细则,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实施文件要求执行。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比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请于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00(**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0-1225房)获取比选文件。
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少于5日),地点为**市**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0-1225房(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比选人、比选****小组应当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www.****.com/)上发布。
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3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比选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投诉。
比选人:****
地址:**市**区**国际银座4楼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731-****0207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0-1225房
联系人:张翅翔、王婷、唐小茜、胡艳、张冠军、张志鹏、舒超凡
电话:0731-****8998
监管部门:****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73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