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市环湖绿道项目向东延伸工程1#连接桥和2#连接桥承台施工降水取水许可申请,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项目地址位于**市**区(1#连接桥位于**市**区镇苏路以南,亲水大街以北,阅海湖水岸线以东,2#连接桥位于鸿曦悦海湾C5区西侧湖中)。项目核定布设降水井140眼,其中1#连接桥基坑76眼,2#连接桥基坑64眼。井深6.3m至6.5m,降水井直径32mm。项目核定总取水量为1.62万m3,回收利用水量为0.02万m3,退水量为1.60万m3,取水时间为15天。
二、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项目退水不会对区域水**、周边环境、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方造成影响。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水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水务局、****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工程建设和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若弃用,应向****水务局申请封填和销号。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