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30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1-02 | |
| 15000 ( 1.5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公司 | ||
| 邹夏 072****3268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市**大道125****中心)1幢401-2号(二次挂牌) |
| 租赁底价 | 5.79456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30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1-02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注册地(住所) | **市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响岭村**大道以北、焦柳铁路东南侧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6031J |
| 租赁期限 | 3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居得安房****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评估报(荆居安估字2026-112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首年租金及承租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4、标的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年租金的20%收取,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情形的,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欠付的租金、违约金及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⑴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出现私自转租,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或各种危及出租标的安全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且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⑵租赁期满或租赁终止时,经出租方验收确认出租标的及附属设施有毁损、承租方拖欠任何费用、有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且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须同****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承租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租期为三年,标的资产所披露的房屋面积仅为项目出租时提供参考。双方不得以房屋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价格调整或补偿。意向承租方在提出承租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资产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承租方一旦提出承租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资产一切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一旦承租成功不得以对标的物相关信息了解不详等为由拒绝交付,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公司及出租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与义务。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房屋装修装饰不得危及房屋安全。承租方对房屋(包括门脸、外立面)的装修装饰、设备安装的设计方案应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设计方案应提供装修、预算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的整体布局、功能分区、货架摆放、人流疏散通道、消防通道、门口交通组织等方案且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房屋内外装修图(包括外立面、招牌效果图,室内、室外场地总平面布置图)。未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归还标的,不得以装修、改造费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索取补偿。 3、承租方因经营所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服从行业管理,保证消防安全,遵守物业及周边治安管理规定,并对其使用的房屋和经营涉及到的有关治安问题负责。负责门前三包,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门、墙壁、玻璃等清洁。严禁出店经营。 4、承租方项目经营期间,因项目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出租方依法享有出租标的物权。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归还承租标的。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次日搬离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资产,不得留存物品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任何费用也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不撤走的设备设施等资产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弃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321.92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3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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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建筑面积 | 321.92(平方米) |
| 地址 | **市**大道125****中心)1幢 |
| 评估机构 | **居得安房****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57945.6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7-31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06 |
| 核准(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