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09-30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无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门诊部医疗基础****医院)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门诊部医疗基础****医院)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豫海镇银平街。东侧为团结街,西侧为营业房,南侧为银平商业楼,北侧为银平街。项目改造现有诊疗区域,**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消毒和污泥处置系统。总投资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的82.14%。
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
2、水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设施。
3、声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
2、水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声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声源、合理选择设备、加装减振垫、加强维护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区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无汞环保废紫外线灯管、中药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废PP棉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和废RO膜、未被污染的药品外包装)、医疗废物****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无汞环保废紫外线灯管、中药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交由**科保再生****公司处置;废PP棉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和废RO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格栅拦栅渣、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院区贮存。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95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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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