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县瑶龙绿色****公司3户金融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希望各债务人、担保人、资产关联人以及债务人的上级****公司联系。欢迎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公司金融债权的公开受让;欢迎各法律、会计、拍卖、商务调查等专业机构和专****公司金融债权的处置运作。
截至2026年8月31日,****商贸****公司等3户债权总额5,997.45万元。其中:本金2,783.00万元,利息合计3,190.70万元,其他权益23.75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清单如下:
| 利息截至日:2026年8月31日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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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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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其他权益 |
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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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商贸****公司 |
**省**市 |
981.00 |
1212.40 |
8.28 |
2201.68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1.贺继霞名下位于**县**镇麟州街西侧与神华路交界处01幢01号的商业房产,建筑总面积为571.35平米。 2.贺继霞名下位于**县**镇麟州街西侧与神华路交界处01幢03号的商业房产,建筑总面积为820.26平米。保证人:郝巧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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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商贸有限公司 |
**省**市 |
981.00 |
1035.90 |
8.31 |
2025.21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1.贺继霞名下位于**县麟州街西侧与神华路交界处三处房产。 2.冯廷甫名下位于**县店塔镇人民小区1****宾馆9、10层房产。保证人:贺卫霞、贺继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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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县瑶龙绿色****公司 |
**省**市 |
821.00 |
942.40 |
7.16 |
1770.56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1.冯廷甫名下位于**县店塔镇人民小区的6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主要情况为:1.**县店塔镇人民****宾馆七层,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2.**县店塔镇人民****宾馆六层,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3.**县店塔镇人民****宾馆五层,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4.**县店塔镇人民****宾馆四层,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5.**县店塔镇人民****宾馆负一层至一层,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6.**县店塔镇人民****宾馆十二层,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保证人:张莹、冯廷甫、贺继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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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783.00 |
3190.70 |
23.75 |
5997.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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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公司有****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om)。
处置方式:债务重组、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各笔债权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乔女士
联系电话:029-****0829、029-****0531
通讯地址:**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0820
分公司纪检举报邮箱为:****@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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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